「國殤之柱」創作人丹麥藝術家高志活,於8月11日去信香港政府多個部門,包括保安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警務處處長辧公室、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負責人簡啟恩,並把副本電郵致香港駐丹麥代表處及丹麥外交部,在信件中要求國安處於14日內澄清是否已向他發出拘捕令,並表示如當局有針對他的通緝令,應該要有相關指控的罪名,但他並未收到通知,自己涉及過任何罪行。
事緣《星島日報》於8月2日報道,警方國安處,因高志活有意藉「國殤之柱」相關事件來港進行政治騷,已制定拘捕行動,並研究會將之移交到內地審訊。
高志活這要求其實頗有趣,警方拘捕行動,事前就是要保密、隱秘,行動時雷霆萬鈞,方能殺罪犯一個措手不及。如事前預告閣下所犯何事、會來作出拘捕,讓犯人有所準備,一早逃離現場,又怎能拉人?
這次的報道只是引用消息,國安處未有確認真偽,高志活已怕得要去信香港各部門,要求澄清。當然,未收到「澄清」前,他是不敢來港的了!若然證實他有犯法,來港即被拘捕,你認為高志活還會來港嗎?當然不會!
筆者有時候會想,反中亂港者的腦袋到底有沒有在用?是早已當成擺設嗎?像高志活般,竟然要求香港警方預告罪名,以讓他可以逃避拘捕,他到底是天真還是傻?看電視也會看到吧!警方會在拉人時,跟對方說他犯了甚麼罪,然後會諗出警誡辭。哪有會先打電話給罪犯,告訴他「你犯了XX罪,我們會在明天下午3時來抓你」,地球上沒有一個地方的警察會這樣做吧!
高志活這無理要求,可看出他是如何懼怕被香港警方拘捕,甚至送到內地審訊。如果怕,就不要做出一些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有做的,就要有被拘捕的準備!有做、又怕,就不要再來香港了!老實說,我們也不大歡迎一些會危害國安的人到來,道不同,就老死不相往還吧!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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