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出席晚宴一事,最近成為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其實我認為,三高官的確有小錯,錯在無心之失,三人誤會地點是私人地方不受限聚令監管,亦已很有承擔地就事件交罰款甚至道歉,事件本應告一段落。但是不幸遭到一些居心叵測的黃媒、隱藏的黃人紛紛出來把事件上綱上線,再炒作一番,實在可恥。不過我認為,趁著今次的事件,政府真的應該好好檢討自己,避免再周圍設陷阱了。
其實我早在警務處國安安全處長蔡展鵬,涉嫌光顧無牌按摩院一事上,已經撰寫文章:《蔡展鵬事件證明政府周圍設陷阱》。我當時就指出,蔡展鵬他都未必知道自己光顧的按摩店事無牌的,正如我們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幫襯過工廈無牌的食肆,很多港女都傻傻不知道自己幫襯過工廈的無牌蛋糕一樣。政府不放寬牌照讓經營者申請,又不管理、不查封無牌的按摩店,周圍設立陷阱,但又怪罪於客人光顧,實在莫名其妙。
政府周圍設陷阱已經不是第一天的事情。例如道路限速方面,很多道路三四線行車,卻只有限速50公里,分明是設陷阱,根本應該放寬速度到70公里,如果一定是需要50公里行車才叫安全,那麼政府就要加多幾倍的標誌,讓人清楚知道,否則政府就是在設陷阱。還有,安心出行為什麼政府不強制執行,還有如此多人填張紙。今次亦是一樣,限聚令中所指的「公眾地方」定義不清晰,存在「灰色地帶」,令某些人以為私人會所並不包括在內,三高官只是剛好踩上這陷阱而已。我建議,每一個食肆都應該有一張notice貼在門口,明確指引在這裏有什麼限制,這樣就可以避免犯錯了。
當然很多人又會衝出來說,飯局涉及一宗風化案件,不單單是違反防疫限聚令。我認為,首先這案件與飯局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不應牽扯在一起討論。而且這案件警方已經做出調查並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便評論,我們相信警方會查明真相。如果真的有人犯法,就應該果斷執法,正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誰都沒有特權,絕對不能因為他有財有勢、位高權重而放生,讓無辜女子受辱。而若調查後發現有關涉案人士並無違法,亦應該還他一個清白,一個公道。另外,經過今次飯局事件,正所謂經一事,長一智,相信三高官未來亦會提高敏感度,做到「比白更白」。
原圖:星島日報、無綫新聞截圖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10137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335401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163989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