喺香港,警察開槍降匪雖然唔係咩新鮮事,但就絕對係一件大事,每當一有發生,幾乎都會成為全城談論嘅焦點,自不然為涉事警員帶嚟莫大嘅壓力。
維護法紀係執法者天職,警察要執行正義,實在難免動武,但當佢哋成功制服不法份子嘅時,得到嘅掌聲往往都好少,更多嘅,係排山倒海而嚟嘅責難。
「點解唔用警棍」、「點解要開槍」、「點解唔打手腳」?無論點都好,警察只要開槍,都會畀人捉住針對,喺某一撮人嘅眼中,警察既然受過專業訓練,就應該好似冷冰冰嘅機械咁執行任務,佢哋可能冇諗過,警察都係人,警察嘅命都係命!
警察執法,職責所在,本來係唔需要過多表揚,但一面倒嘅責難,就肯定會帶嚟反效果,又有邊個可以保證,自己永遠都唔需要警察救?如果執法時處處受制,最終受苦嘅又係邊個?
沙田開槍事件嘅是非曲直非常清楚,嗰一位肩負市民生命安全嘅交通警,喺應該果斷嘅時候,選擇咗果斷;咁香港人喺應該撐警嘅時候,就更應該挺身撐警,令所有執法者知道,您們從不孤單!
原圖:星島日報資料圖片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41896/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