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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

笨人坐監 精人偷笑

2021.02.10 17:45 博客 陳永良

前年十一月十日和大批黑衣人在旺角堵路,警方驅散行動中拘捕幾名示威者,其中一名手持汽油彈的休班消防員激烈反抗後被捕。今年一月中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集結、拒捕、管有違禁物品等五項控罪,被判處三十四個月監禁。同案還有兩名分別是大學生和中學生的被告,分別被判入獄二十八個月及入更生中心。

前年十一月三十日,旺角警署外有示威者聲稱紀念「八三一事件」進行堵路,一名全身黑衣,任職教師的英國人被捕,今年一月初在西九龍裁判法庭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被判入獄二十個月。

前年八月,二十歲男大專生在深水埗警署附近用強力雷射筆照射員警的眼睛,並在身上搜出噴漆,被拘捕及控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毀財產等罪名,經審訊後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八個月。

前年十一月十一日,有人在網上號召「三罷」,叫反修例份子以各種方法癱瘓交通,一名二十一歲中大女生,夥同一班年輕人(其中包括十二歲的男童)在大埔向東鐵路軌投擲竹枝,被控危及他人安全罪及拒捕罪在粉嶺裁判法院聆訊,女生被判八個月監禁。

前年十一月六日(也就是中大校園正被黑暴佔據的其中一天),科大在校園內舉行校長與學生對話公開論壇,一名來自內地的博士生離開時被向不相識的二十一歲男生在眾目睽睽下襲擊。施襲者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九個月另兩個星期。

前年十月十三日,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一名四十一歲女護士看不過眼而把路障搬開,竟遭一名任區議員助理的女子「私了」受傷。經審訊後西九龍法院判該名區議員女助理非法集結及普通襲擊罪名成立,即時監禁十七周。

有留意法庭新聞的,都發現最近兩、三個月來每天都有黑暴事件被告出庭被判罪成的報道。 以上的個案,只是冰山一角而已,如果一一敘述,估計最少需幾萬字。面對一萬多名被捕者,警方和律政司經過調查、落案、檢控、答辯等過程,需要一段比較長的時間來處理,到了這些日子,便是犯案者找數埋單的時候。 不要忘記,還有很多性質更為嚴重的罪行,現在還未到開庭審訊或判決的階段,例如,前年七月十四日,一名應屆港大畢業生參與大批黑衣人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暴動,在警方驅散行動中把一名警長手指咬斷,案件去年十月在區域法院開庭,審結後將在今年2月24日判決。還有,前年十月十三日,有線民發起在各區商場鬧事,一名十八歲中六男生在觀塘用利刀割傷一名警長的頸部,當場被捕。案件以企圖謀殺罪處理,將於今年稍後排期在高等法院審訊。

這些被告,大部分都很年輕,有在學學生,也有本身是公務員或有不錯的工作的,但卻因干犯了刑事罪行而要面對法律制裁,罪名成立便前途盡毀。筆者相信,這些犯案者絕大部分本來品性都不壞,甚至可能是頗為優秀的年青人。究竟,為何他們突然像中了邪一樣,做出如此瘋狂、惡毒、甚至人性泯滅的行為,完全不理會犯法的後果?

這幾年來,香港湧現了很多年輕人奉為精神領袖的反政府「黃絲」名嘴。這些看來衣冠楚楚,地位崇高的尊貴人士,有法律學院的教授,有曾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有自命為「藍血人」的大律師,有立法會議員,有宗教領袖等。這班偽善至極的人,說過的「金句」:「違法達義」、「有案底,令你人生更精彩」、「暴力,有時可以解決問題」,香港人肯定永遠也會記得。他們不斷吹捧年輕人,鼓勵年輕人用激進手段作出犯法行為,但自己卻從來不跑到前線和年輕人一起堵路,扔汽油彈。可憐那些被蒙蔽了心智的年輕人,以為殺死一個警察便會成為烈士,破壞交通設施便是英雄,襲擊不同政見的路人便能征服整個香港,破壞中資店鋪,襲擊內地人便可把中央政府嚇得投降。結果,愚蠢的人出手,得到的是案底,是牢獄,不是更精彩的人生。精明的人嘛,當然還住在豪宅裡在偷笑。不過,筆者深信,善惡到頭終有報,只是時辰未到而已。

原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5/02/IN2005020001.htm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4/16/HK20041600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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