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被捕,主因是涉嫌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條例期間向主席台掟惡臭異物,干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侵害人身罪條例。中國人有句諺語: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是基本要求,搗亂議會傷及他人的行徑均不能容忍,落得被捕下場是自找的。
過去幾年,市民受黑暴風潮拖累,已對街頭及議會暴力忍無可忍。攬炒派為求出位破壞議會正常連作,其惡行放諸四海皆不被容許。試舉台灣做例子,2007年民進黨台南市議員劉益昌曾制作文宣影射國民黨議員謝龍介賄選,在議會上拿出一個裝有糞便的紙碗向謝龍介身上潑過去,波及兩名議員,令整個議事廳臭氣熏天。之後台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劉益昌的行為造成不良示範,且嚴重侵害謝龍介等人的精神及名譽,依法判以妨害公務罪,監禁6個月兼罰款54萬元新台幣。同樣是播臭,香港議會的「逐臭三人組」必須為自己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不能輕饒,否則其他議員有樣學樣。
最無恥是朱凱廸被捕後辯稱「一個人在升降機內放屁,臭親旁邊那位。都可以用同樣條例起訴」,此等「放屁論」全是歪理,簡單的放屁只涉及個人生理問題,但現在三人組的行為是有計劃故意選擇立法會議事堂內審議國歌法期間,各持發臭物衝擊主席台,同普通放屁怎可相提並論?我建議朱生既然你認為放屁不被起訴,倒不如將擲向主席台的腐爛物食落肚然後即場除褲放屁!此等所謂另類抗爭,卻是唯恐天下不亂,與早前中國官媒以「攪屎棍」形容的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都是同出一屁!
原圖:朱凱廸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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