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1997年之前受港英管治長達150多年,社會制度、生活方式與內地有明顯差異,才讓保障「一國兩制」的基本法應運而生。基本法在1990年4月頒布(1997年7月1日正式實施),時間不經不覺已經過了30年。
說實話,基本法的教育在筆者讀書的時候已經在不斷地進行。記得當時參加過大大小小的基本法嘉年華、基本法辯論比賽徵文比賽等等,但當中真正與基本法條文相關的部分其實是少之又少,大多數只是以基本法為名義所開展的各類活動,真正讓學生從活動或比賽中認識和理解基本法內容的反而不太多。
回歸20多年來,香港產生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但經常被喻為沒有根的一代。香港的上一輩很大部分都是從內地來的移民,他們對於中國內地尤其是其家鄉,大都是有着一種血濃於水的感情。但回歸後的一代,基本上都是土生土長,在教育體制中國民教育一直缺失,基本法教育的不足,可說是年輕人對內地不了解甚至產生誤解的根源。
香港國安法正式頒布實施之後,我們看到國家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香港學校必須進行國家安全教育。國家安全教育不同於一般的國民教育和基本法教育,它是一種底線教育,因為在過去一年多的混亂局面下,教育變成了告知學生怎樣才可以逃過香港法律的制裁……在這種教育之下是難以培養出真正的愛國者。在落實了國家安全教育之後,更需要真正落實國民教育,而基本法教育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要進行國民教育或者是基本法教育,必須先從培養師資着手。因為基本法裏面的條文也好、國情也好,首先讓教師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了解,繼而才能談得上教育學生,提高他們的愛國觀念。但事實上,在去年的修例事件中發現有一部分教師對於國家存在不信任,多數人都是源於自身對於內地的了解不足,甚至可能還停留在某些本地反中媒體報道之上。筆者認為,教師的培訓首先要說之以理,例如,「虎毒不食子」,母親何曾會希望自己的親生兒女甘於墮落?基本法教育也好、國民教育也好,都是中央對於香港的一番好意,是支持香港繼續穩定發展的關鍵。我們作為教師就要跟下一代講清楚香港與中央的關係,好好認祖歸宗!
基本法頒布30年之際,面對眼下日漸撕裂的香港社會,返璞歸真從教育做起,教育則要從識法起步。基本法教育刻不容緩!
原載: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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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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