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呂智恆就監警會主動調查去年6月9日至7月2日期間,所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進行審視研究一事,較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呂智恆指監警會主動調查事件是越權之舉。
呂智恆的司法覆核昨日於高等法院作出判決,楊家雄法官頒下判詞,認為監警會只是做審視工作,並不是調查,同時指出程序上未見有不公,因而裁定呂智恆敗訴,呂亦需支付訟費。
被判敗訴後,呂智恆在庭外表示,他今次行動是希望拆穿林鄭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擋箭牌,而他的訴求是要成立獨調查委員會,所以不會接受監警會所作的報告,呂另表示會考慮上訴。監警會副主席謝偉銓則歡迎裁決,冀在下月上旬公開報告。
其實凡是涉及警隊,反對派總有不滿。對於是次裁決,一挫他們氣燄,實大快人心!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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