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續多月的反修例風波中,黑暴勢力嚴重損害香港的安定和法治基石,特區政府依據《緊急法》而訂立的《禁蒙面法》,早前於高院上訴法庭裁定法例符合《基本法》,惟有些外國媒體不單沒有客觀報導,並以偏頗態度對此妄加評論。而中聯辦發言人日前就接受媒體查詢時指出,制定《禁蒙面法》目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的一項必要舉措,而相關條例亦符合憲法和基本法,同時得到廣泛市民的普遍認同。
發言人又指,世界上許多國家亦已通過禁止示威者蒙面的類似法案,以防暴力犯罪和恐怖主義等,都是合法和必要的,香港亦不例外。發言人重申,外媒應以客觀和專業的態度去理解香港事態,而不應持雙重標準,偏頗失實報導。更斥其不應為反對派和違法暴力分子張目撐腰,指這對香港沒有好處、對傳媒本身的公信力也沒有好處!
講得好!持平報道事實真相是傳媒責任,若為香港反對派撐腰而作出偏頗報道,最終只會損害自身公信力!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4/14/YO2004140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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