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週日,香港依然各處有黑衣人聚集,烈火處處,烽煙四起,暴力升級,社會撕裂。其實《禁蒙面法》早在10月5日零時零分已經實施並生效,但簡直你有你講,蒙面的繼續蒙面,黑衣的繼續黑衣,大叫「蒙面無罪,抗爭有理」的依然相安無事,繼續叫囂。事實證明,政府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倘使有法不執,就算再立幾多條法例都是嘥氣!
治亂世用重典。二十多名建制派人士早前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隨後特首林鄭月娥以《緊急法》頒布《禁蒙面法》,法是定下來了,可亂世卻還是亂世。政府第一錯,錯在推得太遲,錯失了機會。早在一開始,暴徒蒙了面大攪破壞時,政府就應該果斷引入《禁蒙面法》,禁止所有人以任何方式遮蓋面部,警察在街上可即時要求查蒙面者身份證,稍有抗拒便可以拘捕。現在時機過去了,暴力衝擊大大升級,「蒙得愈密實,衝得愈兇悍」,政府在這個時間再推,良機已過。
所以我覺得,香港人煙稠密,七百多萬人在一細小空間,一亂就一定要第一時間控制住,否則後患無窮。本來陽光燦爛的香港,當滴下一點水時,我們不以為然,許多人在拖拖拉拉,講什麼「人道」,講什麼「無害」,結果一滴水變成洪水猛獸,一發不可收拾。這滴水,本來只是一條《逃犯條例》,現在變成反中、反港、反樓價、反自由、反警察、甚至反黑社會。一變十,十變百,越搞越大,越搞越亂 ,錯綜複雜,如何收科!
第二,政府錯在執法搖頭又尾擺!既然已經訂立《禁蒙面法》,就統一不允許戴口罩就是了,可又訂下三大「合理辯解」可免除刑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市民在公眾地方被警員要求移除蒙面物品,只要完成核實身分後是可以立即戴回的,新措施對市民權利的干擾是極為有限。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電視節目被問到有警員在施放催淚彈後,即時要求在場記者除下面罩核實身分是否不恰當,李家超回應指,實際情況各有不同,希望雙方互相尊重、體諒。
可見《禁止蒙面法》10月5日實施後,至10月9日警方引用規例拘捕90人,包括57男33女,但對比每一次暴力示威的人數,就如九牛一毛。根本一見蒙面者就應該馬上登記身份證!
政府高官個個高薪厚職,幾十萬一個月,怎可以有法不執,樣樣都驚。請謹記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教誨:為官避事平生恥!
作者:沈運龍 香港珠寶製造業廠商會榮譽主席2019-2021香港各界商會聯席會議秘書長
原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10/12/HK19101200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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