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進示威者愈見暴力,武器層出不窮,當中包括丫叉、彈叉等等。根據媒體消息指出,律政司與警方討論後,同意丫叉是攻擊性武器,而彈叉投擲裝置如果設有橡筋以作射擊,亦是攻擊性武器。
連月騷亂,不時見黑衣人丫叉鰱珠攻擊警察,亦有執法者因而受傷。或有鑑於此,警方與律政司商討後,其內部通告指出律政司認同丫叉屬於攻擊性武器,沒有其他合法的用途,而如果彈叉投擲裝置設有可仍射擊的橡筋,便也屬於攻擊性武器,不用再作檢驗。
警方發言人表示,攻擊性武器在法例上的定義是任何適合用以傷害他人的物品,警方會因應實際情況及疑犯意圖等判斷是否攻擊性武器。
反對派不知會否續說激進者是「手無寸鐵」呢?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231106/2019/0728/327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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