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為阻撓修訂《逃犯條例》,散布許多不實信息,甚至惡意歪曲抹黑,令市民大眾產生許多不必要的誤解和疑惑。政府當局由特首至相關的政府部門,分別就修例作出許多說明,筆者梳理了一下,看看修例對香港社會產生哪些影響:香港市民有可能會誤墮法網嗎?不會!香港的自由會因此減少嗎?不會!香港的營商環境會變差嗎?不會!修例帶來的只有加強打擊犯罪的國際合作,讓香港法制更完善,社會環境更安全。沒有失,只有得!結論是沒理由不支持修例。再進一步探究反對者的反對原由,更加相信,支持通過修例,才是真愛香港。
市面上充滿了有關修例的不實言論,有些人說,修例通過後,香港市民或親友隨時可能會因誤墮內地法網被移送內地受審。真是這樣嗎?答案是,只有可判刑七年或以上的嚴重刑事罪行,才需要考慮是否移交的問題。而且,還必須符合「雙重犯罪」的原則,即在香港也屬可判七年以上刑罰的嚴重刑事罪行的,才有可能被移交。在香港,要構成刑事罪行,必須有犯罪意圖。因此,所謂誤墮法網一說根本不成立,也不可能。
又有人問,香港市民在內地與人有金錢糾紛,在港的資產會被充公或凍結嗎?答案同樣是否定的。《逃犯條例》只涉及移交嚴重刑事罪刑的逃犯。針對犯罪相關得益,則主要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有關,而啟動這一條例同樣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即有關行為在香港亦屬刑事罪。如非涉及詐騙等刑事罪,只是一般的金錢糾紛,在香港屬民事糾紛,非刑事罪行。
香港市民會否因過往曾批評內地,發表過批評內地的文章遭引渡返內地?更不會!逃犯移交絕對不涉及言論、出版、學術、新聞。在香港,言論、出版、學術、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不會構成任何刑事罪行。在香港,記者的新聞採訪絕不構成任何刑事罪行,不會移交。
此外,因政治、宗教罪行不移交。在香港的政治異見人士,逃至香港的內地教會人士或支持內地地下教會的外國神職人員都不會被引渡。在內地被視為禁書的作者以至出版商,均不會被引渡返內地。總括而言,移交逃犯有很高的門檻,涉及十分複雜的司法程序,一般市民不會無端被移交。如果內地真的如此令人難以放心,為何有那麼多香港人、外國人前往內地?如果到內地旅遊、公幹、甚至長期居住也不擔心,又何須擔心移交逃犯條例?
因此,冷靜地想一想,看看修訂《逃犯條例》的真實內涵,不應該對修例產生不必要的擔心和恐慌。相反,修例之後,香港可以更好地展開國際合作,打擊犯罪,將令香港法制更完善,成為更安全的地方,市民大眾沒有理由不支持。
再看鼓吹反對修例的美國,以及香港的反對派,他們大量發放和散播不實言論,抹黑修例,背後有特殊的政治目的。美國正展開全球性的打壓中國的行動,不僅打壓中國的科技企業華為、中興,打壓中國的國際貿易,同時也正在透過抹黑和攻擊香港的法治,攻擊「一國兩制」,打壓中國的對外貿易和國際融資。而香港的反對派,則充當了美國的策應者和爛頭卒的角色,寄望於美國為他們奪回香港的管治權。
香港是七百萬香港市民的家園,香港人不會同意讓美國當棋子用,更不能容許損害香港七百萬人的福祉,破壞香港安寧的行為。支持政府完善法治,維護香港的法治聲譽,抵禦外力干預,支持立法會盡快通過修訂《逃犯條例》,就是維護香港的利益,就是真心愛香港。
原圖:保公義撐修例大聯盟網站
https://www.safeguardhongkon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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