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有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明明整件事是在保護香港法制安全。這情景不禁令筆者回想起當年《種族歧視條例》立法時社會的回應。
大約在2012年時,筆者受邀到電台做法制節目,與當時某副局長一起向聽眾簡介《種族歧視條例》,目的是向社會宣傳禁止種族歧視。尤記得當時筆者對副局長諫言「對於種族歧視,政府做得唔夠,在上進社會上『歧視他人』的行為是不能容忍的。」
尤記得當日電台節目期間,有街線打入,聲稱「條例不應該歡迎中國內地新移民,因為他們搶佔香港人資源、『搶福利、質素低、破壞香港』等指摘。」於是,筆者禮貌地問此人是否於香港出世。此人回答「不是,但現在自己是香港永久居民,且在香港亦發展得很滿意」。筆者又反問「你初到香港時香港人對你好嗎?有人歧視你嗎?」那人回答「無」。筆者又問「你有何理由反對《歧視條例》呢?」電話那頭即刻無言以對。筆者認為此類人真是可恥,不單止是自私,且黑心,自己得到利益後,就想方設法地阻止及破壞他人得益,生怕他人超過自己一樣。
今時今日的《逃犯條例》修例面對的問題類似當時《種族歧視條例》立法,儘管條例的修訂出發點是為維護香港法制、保障香港安全,且得到大多數香港市民的支持,但社會上確實存在反對意見,有人懷疑、有人憂慮、有人反對、有人抵觸,甚至有人幫「逃犯」講話。
社會有不同聲音是好的現象,說明社會不同階層人士對於香港法制發展都非常關注,且政府亦需要綜合考慮不同聲音以更好地作出判斷。但偏偏這些不同意見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士及團體借題發揮,以致社會對條例修改的討論偏離主題,令修例程序無法正常進行。
歷史的車輪是不斷向前的,如果立法的邏輯方向是對的,就一定要去做。雖然無可否認,世上沒有完美的事情,任何事物都存在兩面性,立法修例亦不例外。但不能因為有負面影響,就攻擊其正面功能,這是不智的做法。因此,筆者呼籲依然關心香港發展的市民,應該將《逃犯條例》修訂之討論的焦點放在如何減低修例帶來的負面影響,以促進條例在法律程序上更加嚴密及維護香港法治的公正,而不是無限放大和激化「反對意見」,否則就變成「因噎廢食」。
筆者實在想不通為何會有人反對及阻止《逃犯條例》修訂這一完善香港法制的舉動。據筆者觀察,這些人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類人只從自身利益層面去分析,即只考慮修例能帶來哪些實際好處,而忽略司法層面,例如香港的司法獨立性、現時司法漏洞等;
第二類人屬於純粹愛國主義,以保護香港為出發點,不太注重當中利益,只是不希望香港政府和國家被人擾亂,甚至變為無政府狀態;
第三類人,憎恨中國共產黨,盲目無道理地跟風反對,此類人更大程度上的是被他人利用;
還有一類人不單止憎恨中國共產黨,還憎恨中國,不惜將事件政治化,從中「煽風點火」、「從旁協助」外國勢力,希望打倒中國,這類人通常都會通過這些行為而得到一些實質的金錢利益或政治利益,已到了賣國求榮的境界 。最可恨的是那些到外國投誠告狀的人,將香港的議題提供給外國,推動外國介入香港的內政事務,同時借媒體炒作造勢,期望坐大自己的政治資本。主要理據是憂慮美國人和美國在香港的利益。
著名電影《教父》(The Godfather)中,有不少利益博弈人性衝突的經典情節,其中一個情節有個叫泰西歐的內奸,開始時教父家族內受信任的成員,他給人的印象是「有腦子」的,但卻故做聰明,邀請教父的小兒子麥克去與仇家巴西尼談判,教父一早已提醒並教導其兒子麥克,有此種行為特徵的人就是內奸。電影快结尾时,果然證實泰西歐才是真正的叛徒。現時香港一些「告洋狀」人,雖然現時無法證明其是否為「內奸」,但據歷史經驗,此類向外國提供「香港內政消息」的動作正是符合出賣自己人的行為。如果評價他們「賣國求榮,不知廉恥」都不為過。
凡是有國家觀念和廉恥觀念的人都會自覺地以國家利益出發。儘管有研究表明,有些民族是沒有國家觀念和羞恥感的。但中國自古就注重禮儀廉恥,注重禮儀文化及教養的國家,很難相信在今時今日的現代文明社會中都會有這種不知廉恥的「漢奸」。
作者︰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執業律師 錢志庸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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