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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求民族大義,釋法是尚方寶劍! 人大釋法要馬上實施!

2016.10.20 13:00 時事 周融

律政司司長申請司法覆核,推翻梁頌恆、游蕙禎立法會議員資格一案,將於十一月三日開審,結果當然要看法庭裁決。無論如何,落敗一方怎會罷休,肯定會用盡法律手段,上訴至終審法院,夜長夢多不在講,更會製造更多事端,傷害社會為小,攻擊國家民族為大。

這方面我有三個看法!

第一,司法覆核沒有包括劉小麗,但她也因玩嘢,對宣誓不忠不敬,被梁君彥主席裁定為宣誓不成。在我看來,她的手法雖與梁、游不同,但結果一樣,不應獲得再宣誓機會!案情不同,罪名一樣,處理不應有異。劉與梁、游二人需同待法律裁定有結果後,一同處理。 第二,這次要以流會來配合法律上的裁決時限,事急馬行田,做得對,做得好!在香港政制上,立法會宣虛誓事件一如縱火,有人希望借此機會把香港的政治基礎一把火燒光,怎能不阻止?

流會護港=破窗救人

有人說建制中人不應學反對派製造流會。待我作個比喻,一般來說,打爛窗門尤其是搗亂行為,當然不該,但這次是等同打爛火場窗戶救人,反變成好事了。 這一屆選出來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在香港亂局下成長了,有膽識,有承擔了,可喜可賀。 第三,香港政制下,法律上最高地位者乃終審法院,但在此之上,尚有人大釋法為其後盾。回歸以來,共有四次釋法。每一次,法律界及不少人士,包括政府中人,都視釋法為傷害香港法治之舉,而非憲法下特定之最終重要法律步驟。當然西方國家及其傳媒一向都縱容支持這種論調,最好是任由香港被內部不正之士造繭自縛,令政府束手無策,脫縛無方。

造繭自縛 脫縛無方

香港乃中國之地。中華大地古有王法,但也有尚方寶劍一說,如有奸臣惡吏借法律為非作歹,平民百姓尚有期望,有不懼權奸之士出來為民請命,在王法被濫用之下,請來一把尚方寶劍為合法工具,誅除奸臣逆子禍國殃民之亂黨。必須強調的是尚方寶劍為合法工具! 人大釋法就是香港法律制度之上的尚方寶劍了。

誰最害怕尚方寶劍?

為何法律界及不少人一向視人大釋法為毒藥,一直希望去之而後快,最少也要置之於無用之地?為何如此?理由是本地法棍近似控制大局,又怎能容忍在上有人可扭轉其惡行?他們當然死命反對,更要把人大釋法打成不當之舉,甚至抹黑其是遺害法治,引發萬民反對,才能圓其奸計。 在香港市民的雪亮眼睛下,大家早已看到香港法治已變成有階級之分,處理黃色犯法者與普通市民的尺度大相逕庭,更愈來愈明顯。雖然眼下制度已被玷污,政府既改變無方,也別無他法,反而被迫抱殘守缺,死命保護腐敗了的制度。在此情況下,難道還不應祭出尚方寶劍似的人大釋法,來解救今天的亂局? 假如一個國家出現背叛者,危難當前,當局是否還當讓不公腐敗貪污的制度「規管」自己,束手待斃?

當機立斷 斬妖除魔

一般來說,尤其當事件非重大或危急時,人大釋法不應輕易動用,必須讓本地法律先行處理。但今天的情況不同了,國家民族的尊嚴受到莫大的挑釁與威脅,任由問題再發酵下去,在國家面對不少外敵之際,只會提供更多機會給仇中者利用,甚至趁勢攻擊國家內外安全。 我堅決認為:無論十一月三日法庭的裁決如何,那只是漫長法律程序的第一步而已。我們是否任由一個內部已腐敗了的系統繼續處理問題下去,無視它可能引發的後果,任由它主宰可能長至數年的未來,到了最壞情況發生才正式處理呢? 至於人大釋法以往四次的程序,分別是由香港行政機關、人大常委、署理行政長官及終審法院提請的。就這一次的釋法究竟是跟哪一個程序進行,甚至可否由人大常委會作自動解釋作為釋法,我沒有特殊想法。 但我的意見是,人大應在十一月三日裁決出現後,進行釋法行動,定下合法的最終法律結果,撥亂反正,拒狼入室,把反華人士及叛逆者絕在立法會門外,直至永遠。 尚方寶劍要出了,人大釋法應實行了! 原圖: http://lianghui.people.com.cn/2016npc/BIG5/n1/2016/0305/c402834-28173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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