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例所賦予的權力去維持治安天經地義,但恰恰香港就變了天,只要是「平加冥」所報道的就是事實,近期又加上「敗報」,這個香港社會真是歪理不絕目不暇給,去維持治安的警察就是黑警,黄媒筆下的警察就一定是邪惡!
黃媒的民宣真是到位,雨傘暴動就變成雨傘運動;磚頭暴動就變成了魚蛋抗爭;連香港小姐都把男性性器官長時間掛在嘴上還有顏面自稱年少無知;甚至連佔中兩週年也可以組織了成百上千人的活動去記念那79天的暴力!市民真的無奈!也討厭極了!
為什麼警察人權要被犧牲?
兩年來,我們的司法制度躲在什麼地方!是跛子還是在彰顯公義呢,兩年多之前的佔中,迄今竟然無人被控訴亦未有legal advice出現!佔中三妖仍然站在道德高地。一部份街頭暴力,即使在裁判法庭被判有罪都會在上訴程序中得到優惠,要坐牢的始終能夠從法律的漏洞中逃脱,甚至能夠從法律的庇護下繼續以暴力抗爭,這是一個什麼的社會!為什麼警察的人權要被犧牲,尚在殘喘的警察又該如何面對!
這些年,律政司的刑事檢控人員對黃色的暴行真是偏袒極致,佔中至今兩年以來的成功檢控數字更是令人吃驚!遑論要定罪!
警察管不了就自然有人去管
假如警察已經成為兩邊不是人,黃媒宣傳又將警察邪惡化,警察還有什麼理由要為香港的穩定頂在刀尖之上!反正今年垃圾會的抗爭也將會是預期中的瘋狂!再加上什麼自決和港獨,香港的警察就應該從維持治安與處理自決和港獨的漩渦中站在更高的地方!
誰去處理自決和港獨,這當然是國家安全的範疇!誰去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自然是主權國的責任!若市民真的支持牠們口中的革命,就讓全港市民一起埋單吧!警察如果真的管不了,市民就要明白及承認香港警察無法在如此的政治氛圍中合理地執勤!
誰去管!警察管不了就自然有人去管!犯賤的政客就會明白!
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4/11/14/IN14111400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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