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首次見報之日,正好是9月1日開學日。近日有關在學校內宣揚港獨,社會有不少討論。對這件黑白分明、大是大非的事,學校不必旁人指引,就可以有明確立場,不宜以「政治中立」或「言論自由」讓港獨在學校滋長。
香港自古以來便是中國一部分,這由赤鱲角及馬灣的考古遺蹟到李鄭屋的東漢古墓都是明證。《基本法》第1條開宗明義寫着「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從歷史、政治、憲制安排和法律都說明沒有討論「港獨」的必要,也沒有討論餘地。港獨問題,絕不是言論自由的問題。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學校,憲制地位不可含糊,學校應該,也可以明確反對分裂國家,一如反對敵國侵略一樣。 學生在校內有言論自由,但學生如果要討論性濫交、亂倫、性歧視、種族主義、反宗教、自殘、自殺或吸毒,辦學團體、校長和教師可以不在學生面前拿出明確立場嗎?學校會以「自由」和「中立」之名,任由學生成立相關組織嗎? 校有校規,連頭髮和裙子的長短,學校都有規定、都有執行和處罰機制,分裂國家可以任之由之嗎? 絕大多數的家長和學生們希望校園是學生專心學習的地方,不想讓極少數人由於港獨一事弄得雞犬不寧,影響校譽、影響學習。至於有人說「希望教育局發出指引」,如果連反對港獨這種黑白分明的事也要教育局發指引,學校被動的去做,是不是太小看學校、校長和教師的擔當了? 說到擔當,我留意到在一些政治問題上,佔中也好,港獨也好,總有些人用旁門左道的手法,誘使和鼓勵血氣方剛的青少年向懸崖衝,愈年輕的衝得愈前,於是有青少年被捕被定罪;但沒有一個,完全沒有一個,是這些人的子女。為什麼?大人們,拿點擔當出來吧! 原載於明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60901/s00012/1472666994911 圖:無線新聞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