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訊】有英文傳媒日前報道,港大管理層於教務委員會提出建議,修改教員的人事任命程序,包括廢除各個學院的人事資源委員會推薦教授、副教授任命,以及直接任命助理教授的權力,只保留其咨詢角色。港大學生會學苑即時新聞今日進一步報道並引述機密文件,指各級教員的任命權將有不同程度改動。
助理教授任命須副校長批准
根據學苑即時新聞報道,港大各學院轄下的人事資源委員會現時有較大的人事任命權,以非終身職副教授和助理教授為例,前者由學院人力資源委員會(Faculty Human Resource Committee, FHRC)提名,並由校長及副校長諮詢首席副校長及大學遴選及晉升委員會(University Selection and Promotion Committee,USPC)後批准;後者則由FHRC直接批准。
「學苑即時新聞」指,新建議非終身職副教授及助理教授的首次任命,經院長認可後,由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區潔芳批准;副教授及助理教授的重新任命,則從原來的FHRC直接批准,改由院長在FHRC的諮詢下批准。
另外,所有教授及終身副教授的首次任命及重新任命(re-appointment)則經院長認可後,由校長在首席副校長及USPC諮詢下批准。
總之,各級教員的最終任命權,將集中於校長馬斐森、首席副校長譚廣亨及副校長區潔芳手上。
校委張祺忠預料通過機會大
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認為上述建議是「集權方案」,擔心收窄學術自由,他回覆傳媒查詢時指,相關建議是由教務委員會提出,下一步只需通過校務委員會便可落實,他估計將在校委會會議上提出反對的委員只佔極少數,預料建議「很大機會」獲得通過。
港大校委會教職員代表張祺忠也向傳媒表示,他認同張星煒的擔憂,並估計校委會的校外委員,或因不熟悉人事任命程序,未必意識到改動可能帶來的影響及嚴重性,預料會上的反對聲音將處於弱勢,推翻方案的成功率很低。
張祺忠表示,暫時只能研究調整教委會建議的方案,但因暫未正式收到教委會文件及校委會本月會議的議程,未能具體交待如何調整。他計劃在下次校委會會議前,與教師及職員會、港大學生會討論相關調整。
為了令教員專心教學,令學者專心做學問做研究,以免大學內「社會活動家」多過學問家,在人事任命上從嚴把關,也是無可厚非的事。
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paper/q/2014/0425/2440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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