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立法會選舉,選管會要求角逐者簽署一份「反港獨確認書」,泛民老鬼們包括公民黨毛孟靜、民主黨涂謹申,以及梁國雄、梁耀忠、范國威等參選者個個都話唔簽,係真唔係真?
其實這會不會是個損人利己的陷阱?
首先想到的問題是,今天連泛民的老鬼們都說不簽確認書,那自命本土撐港獨,又沒有法律專家做後盾的(口靚)仔(口靚)妹黨們又怎麼可能簽呢?
無論如何,不簽就不能參選,這已是事實,連代表北京的張曉明也公開發言了。
張曉明說這不僅是法律技術層面問題,而是大是大非、原則和底線問題:「容許這樣的港獨分子堂而皇之進入香港的立法機關,這符合『一國兩制』嗎?符合《基本法》嗎?符合法治原則嗎?」
這番話已經講得很白了——唔簽冇得選。
選舉提名期是7月16至29日,即尚有一個星期,泛民各黨派還有一些時間令事件發酵,讓記者多拿些soundbite搶眼球。總之,今天不簽沒有問題,到29日還不簽才有問題。到時,選舉事務處沒有公佈閣下是候選人,那9月4日的立法會選舉就沒有閣下了。想一想,泛民老鬼黨肯不肯接受這事實?
當然,參選人自己亂作一個聲明代替確認書、或者拿整本《基本法》替代也可以,不過到時選管會不接受你的提名,就係自己攞嚟衰。你估佢哋又會唔會博呢?
一句到尾,不簽不簽還須簽。
理想陷阱是到最後老鬼們都找些下台階,匿埋眼,一簽!例如說我們這個黨一向沒有支持港獨云云,咪就過骨了咩?公民黨更加可以繼續掩耳盜鈴說瞎話,說支持自決不代表要搞港獨,簽多十張八張聲明又如何?
所以,泛民老鬼們高呼不簽確認書,不排除是為了推波助瀾,搞到成班甚麼傘後、本土、港獨等進退維谷,參選不成。果如是,就大敵已去,老鬼們便可以吸晒所有黃色選票,每個月繼續袋六位數嘅薪津。還有甚麼事情比這樣更jetso更便宜呢?
是不是如此?大家睇落去吧。
原圖:
https://www.facebook.com/ClaudiaMoManChing
https://www.facebook.com/longhairhk/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01/25/HK1401250017.htm
http://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109395
https://www.facebook.com/ToKunSun/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