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五年香港一直在發生一件人格謀殺案,被謀殺的是特首梁振英。 二○一一年底,梁被認為會參選行政長官,便有報紙大篇幅指名道姓說他和一女士有婚外情,事後有關報紙低調撤回報道。這是人格謀殺的開始,為甚麼?因為選舉。 同樣因為選舉,有反對派傳媒指梁的專業是測量師,「和地產商有千絲萬縷關係」,如果當選,會有「利益輸送」。事實勝於雄辯,梁為了解決市民的住屋問題,勇敢地碰地產界的利益。 二○一三年初,梁特首被人大篇幅指控為涉黑,然而撰文的評論員只是一貫的為反梁而反梁,沒有任何事實根據。最終報章要向讀者致歉。 二○一四年十月佔中剛爆發,有澳洲傳媒報道二○一一年底當梁辭去公職後,收取澳洲上市公司UGL港幣五千萬元的款項,報道指梁任職的公司及其他相關人士不知情,但六日後就低調澄清,說各方其實知情。當然,香港的反對派傳媒只報前面的指控,不報後面的澄清。始作俑者的報紙澄清了,香港的反對派議員和報紙,繼續以此事人格謀殺梁振英。 另一次謀殺發生在上月初,行李事件剛出現時,反對派報紙大事報道指梁頌昕致電梁特首求救、梁太出現在禁區,以及梁曾對航空公司職員說「叫我梁特首」,向職員施壓。翌日荒謬報道宣告破產。但某報道卻且戰且走,轉移指控其他相關問題。先前報道的關鍵事實錯誤,有更正嗎?有收回嗎?有致歉嗎?當然沒有。這符不符合謀殺的定義? 為甚麼要人格謀殺梁?因為這些人在本屆政府的施政理念、政策和措施上挑不出大毛病。在房屋、扶貧、安老、助弱、環保等問題上,在限制奶粉出境、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等港人優先政策上,反對派可以不服氣嗎?在理念、政策和措施上詞窮,就轉為對人不對事。 當然,反對派用的手法,是抄西方的,西方政壇也屢見不鮮,只不過,人家還有點理性。 原載於頭條日報 http://blogcity.me/blog/reply_blog_express.asp?f=2K2YPYZXR5248019&id=815582&catID=&keyword=&searchtype= 圖: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5/04/01/CH1504010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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