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4月2日在《明報》撰文《主權問題論述革新》是顛倒黑白。筆者作為當日《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委員,及「香港民主回歸」的積極支持者,必須把當年的歷史講清楚。
1982年中英兩國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正式談判。當時,港督完全由英國委任,不要說選舉,連協商也沒有,港人事前一無所知,事後也無從置喙,更沒有大學的民調中心做意見調查。立法局議席全部由港督委任,港督更兼任主席。高層官員大多是英國人,如果有香港人,也只是點綴而已。面對當時的殖民政制,香港市民希望以回歸作為民主契機。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香港踏入過渡期,1985年立法局才有間選議席。1997年回歸後,香港民主進程大躍進,立法會由回歸時只有三分之一的直選議席到今天有一半直選,還有由全港300多萬選民產生的「超級區議員」席位。行政長官則由回歸前的「黑箱委任」一變為由港人選舉產生到邁向普選。普選更是由基本法列明,而非中英聯合聲明的條款。主要官員全部是香港人。這不是「民主回歸」又是什麼?
黃之鋒說: 「『民主回歸』走到盡頭,錯不僅是誤判回歸可以帶來民主,而是在於九七大限前夕的主權移交和基本法制定缺乏民意授權。」這是混淆是非、杜撰歴史。
實情是:1985年7月1日,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用5年時間草擬基本法,並委託在港起草委員發起籌組諮委會。基本法的起草進行的諮詢工作,是香港有史以來時間最長、規模最大的諮詢。經過了四五年的草擬和諮詢,諮委會180名委員來自香港各個界別:有商界、勞工、政界、專業界、宗教、公務員、小販、教師、學生等,是香港極具代表性的一個縮影。
從1987年開始,基本法的草擬進入條文化階段,諮委會更加活躍。到1987年年底為止,共提出了15份初步報告和57份最後報告,供起草委員會參考。市民索取的諮委會報告超過12萬份。經過兩年多的工作,起草委員會公布了基本法各章條文草稿匯編,並提出了基本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在1988年4月26日至28日舉行了起草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通過公布,正式諮詢各方意見。
港人參與基本法的起草、諮詢基本法過程的嚴謹,黃之鋒可以翻查當年的報道。「民主回歸」令港人享有一人一票的權利,令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由港人出任,立法會議員全部由選舉產生。抹黑「民主回歸」的歷史,只是刻意誤導年輕人。
近日有年輕人說要「香港歸英」。可以斷言,若真的歸英,英國人必重設政治部、廢除人權法、立法會和行政長官沒有選舉、主要官員由英國人出任。因為這正是1984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前的狀態。聯合聲明簽署後,香港鐵定回歸,英國人才一改百多年的政策,容許香港社會有回歸前的開放。
英治下的香港沒有回歸後的香港的自由和民主,這已經是任何人改變不了的歷史事實。
轉載自《明報》,獲作者授權轉載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411/s00022/1460338314899 圖:NOW新聞截圖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