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突然提議,分兩次向股東派發特別股息合共257.6億元,前提是立法會同意增加對興建高鐵的撥款,以解決高鐵超支的問題。與此同時,港鐵並同意為高鐵開支封頂,上限為844.2億元,超出部分由港鐵承擔。這樣,今次的高鐵超支撥款,將會是最後一次,港人今後無需再為超支問題操心。 政府是港鐵的最大股東,今次可收息195.1億元,剛好夠「抵銷」高鐵超支的194.2億元。港鐵想把這筆錢扮成是由港鐵出的,實質上這錢仍是由公帑出的。因為派息後,港鐵的股價會除淨,政府持有港鐵的股份價值就會減少195.1億元。一來一回之後,庫房根本沒有得益,卻要為高鐵的超支多付194.2億元。 然而,作為一個市民,我仍然認為這個方案可以接受。最主要的原因是它為高鐵的開支封頂,這總比現時的安排對市民有利(按現時政府與港鐵的合約,高鐵的開支是由政府負責的,港鐵只是政府委任的項目經理,做得不好,港鐵的賠償最高也不過是收不到項目管理費45.9億元,遠遠不足以抵銷高鐵的超支)。 高鐵的開支上升已成定局,社會最終仍需「埋單」。派息的安排起碼在現金流方面對庫房有利,可避免庫房太快要考慮向納稅人開刀。因此,這個安排對市民仍是有好處的,立法會議員如果提不出更好的解決方案,不應輕率地加以阻撓。 我相信,港鐵在提出這個方案前,應早與政府取得默契,但港鐵的小股東卻不一定要跟隨政府的取態。我個人並沒有持有港鐵的股票,純粹以事論事,我認為這個安排對小股東並非完全有利。 其中最不利的地方是原先不用為超支包底,以後卻要承擔再超支的部分。雖然港鐵的管理層已衡量過,認為風險不高,但總是多了一個缺口,將來的事情誰也說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