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補選完結一周,激情與興奮歸於平靜,適合談一些理性而長遠的事情。
上周的這個時間,是黃霑去世十四周年的日子,高志森導演發佈的一則懷念帖子,吸引我去翻看他2002年寫的意見書,霑叔說:
本人是中國香港特區永久居民,也是曾從事跨傳媒工作達四十餘年的傳媒人, 現在謹以此身份,表明我對香港實施基本法第23條的個人意見。我贊成並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基本法第23條.......
基本法第23條一日不立法,香港特區被人利用來反中國的機會就極大了。要知道,我國日漸強大,在一些意圖霸佔世界的已得利益勢力集團眼中, 恰是十分不願見到的事。
香港特區,絕不能讓這些勢力利用。我們港人,千萬要提高警惕,清楚認明局勢,絕不能著了這些人的道兒。此時此地,很多聲音,其中不少是有意為香港製造麻煩,把我們推進陷阱的,他們利用這陣子香港經濟低迷,人心不安的機會,努力製造不少表面堂正, 骨子裏居心莫測的言論,左右我們的思考......
時隔多年,霑叔預見的情景一一應驗,霑叔提出的警示仍擲地有聲,而霑叔支持的23條立法卻至今仍未實現。我們又如何防止香港特區被人利用來反中國呢?
霑叔預見的情景一一應驗
霑叔以傳媒人的身份支持23條立法,同時澄清一項經常被混淆誤導的基本事實:其實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從不矛盾,23條從來不是傳媒的敵人。
恰恰因為23條未立法,反而會令我們這些傳媒人陷入左右為難的困境。
譬如近年常有一些大學生在鼓吹港獨,實際上連他們自己都不相信這一回事,不過是在嘩眾取寵吸引公眾關注罷了。面對這種年輕人,傳媒不批評他就是不負責任,批評他又可能遂其所願變相助長,究竟批評還是不要批評呢?如何處理這種兩難困境?
解決問題的癥結不在輿論戰場
我反覆思索多時,確認解決問題的癥結根本不在輿論戰場,而在於為人師表者的當頭棒喝、嚴懲不肖,更在於政府擔起儆惡懲奸的應有責任,訂立法例,讓年輕人及其背後的政治投機者看到後果,不敢再胡亂炒作。
唯有落實23條,才可防止港獨邪說繼續蔓延,才可以確保青少年不被荼毒,23條明明就是一條保護孩子、安定社會的善良的法!
但香港某些人總是在顛倒是非黑白,把這條善良的法講成萬惡不赦,聲稱會侵犯言論自由等公民權利。但其實23條立法是為了保障國家安全,而國家安全就是公民權利的最大保障!國與民的利益從來都是一致而不是矛盾的!為什麼泛民可以將兩者對立起來還講到似層層彷彿真的一樣呢?
原圖 : 港台及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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