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錢錢錢,錢錢錢錢!「河童」黃之鋒聲稱在獄中被無理對待,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懲教索償1.6萬港元。早前河童因缺席聆訊被剔除申索,佢其後再申請廢除剔除命令,今日案件再提訊,審裁官批准申請,本案將於明年1月開審。
鎖孖葉索償 坐監也索償
黃之鋒因衝擊政府判入獄後上訴,後改判至東頭懲教所服刑,黃之鋒指自己在服刑期間被要求全身赤裸踎低答問題,認為懲教署人員「濫權」,因而提告云云。
黃之鋒先是因不滿被警察鎖孖葉索償4.5萬(
請按此重溫),今次又指懲教署「濫權」索償1.6萬(
請按此重溫),兩次索償均是小額,大有聚沙成塔之勢。上次法庭還警方一個公道,要河童畀埋訟費,今次結果又會如何呢?全港市民都拭目以待。
原圖:大公報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5/0103/2876363.html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