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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反對派抹黑梁君彥 自演鬧劇枉費心機

2018.06.22 12:30 時事 何君堯

「一地兩檢」草案三讀於上周通過,終於完成「三步走」的法律程序。然而,反對派不甘心失敗,不但沒有表現出任何反省之心,反指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違反議事規則,聲稱要提出不信任動議,實在是荒謬至極。這種「賊喊捉賊」的把戲,只會令其自絕於民眾,注定徒勞無功,以鬧劇收場。

反對派明知通過不了不信任動議卻還要提出,無非想搞「政治騷」。對此,全體建制派議員堅決反對,並於昨日聯署公開信,反對向梁君彥提出不信任動議,阻止反對派繼續表演自編自導自演的政治鬧劇,不給「亂港派」任何可乘之機。

主席履職盡責合情合法

梁君彥在主持「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的審議時,一直按基本法、議事規則和本港法律主持會議,完全合情合法。他甚至在數方面作出讓步,包括恢復二讀至三讀通過的時間比原計劃的36小時多出兩小時、容許反對派提出中止待續議案等。

而反對派提出不信任動議,所聲稱的「理據」,無非指梁君彥限制議員的發言時間和次數、在仍有議員等候發言下宣佈辯論結束、驅逐5名反對派議員等。然而,反對派於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不斷濫用程序,耗費時間,於座位上叫囂,離開座位,甚至企圖衝向主席台,用身體推撞、導致保安員受傷。

反對派破壞議事規則,這樣的情況下,梁君彥作為立法會主席,依據法律行使職權,維護議會應有的秩序和尊嚴,確保法案的審議順利完成,理所應當,每一位市民都能清清楚楚看到,而且全力支持。

相關法律已經寫得很明白,立法會主席根據基本法第72條第(一)項,主席有主持會議的權力,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在梁國雄訴立法會主席一案所作的判決,亦確立了主席就會議過程行使「適當的權力或規管」,主席主持會議的權力亦由議事規則訂明作出增補。反對派無視法律及議事規則,不思己過,顛倒是非黑白,強加罪名於梁君彥,根本枉費心機。

反對派做騷別有用心

反對派阻止不了「一地兩檢」條例草案通過,更明知向梁君彥提出不信任動議沒有法理依據,卻還要就「一地兩檢」大做文章,真正目的是想拉長「一地兩檢」的戰線,繼續延續政治爭拗,撈取政治利益。

更可笑的是,有大律師公會的「法律精英」向反對派「教路」,質疑「一地兩檢」的法律基礎,暗示可透過司法覆核狙擊「一地兩檢」,甚至欲借法庭裁決推倒「一地兩檢」,試圖挑戰人大決定的權威性和合法性。梁頌恆、梁國雄已入稟高院,就「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申請司法覆核許可,要求法庭宣佈草案屬違憲及無效。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一地兩檢」作出的決定,具有無可置疑的法律效力,「一地兩檢」本地立法經得起考驗,妄圖以司法覆核挑戰人大決定、質疑「一地兩檢」合憲性,本身就不具備合憲性。更何況,這些所謂「法律精英」對中國憲法缺乏專業認知,糾纏一再重複的論點,濫用司法程序狙擊「一地兩檢」,干擾立法會運作,只會令民眾更加反感。

不管反對派抱什麼目的,都阻擋不了「一地兩檢」如期落實、高鐵如期通車。筆者奉勸反對派,不要再做無謂的政治表演,不要繼續站在市民利益的對立面,更不要因為一己私利犧牲香港利益。反對派不思過錯,蠻纏胡攪,最終只會令自己付出沉重代價。

原載:文匯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6/22/PL1806220002.htm

原圖:文匯報 http://news.wenweipo.com/2017/07/10/IN1707100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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