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揀一:警方與河童,你撐邊個?去年七月一日升旗禮,素來惡到加零一的「河童」黃之鋒指警方未拘捕他便鎖孖葉是濫用警權,令其「尊嚴受損」,要求賠償4.5萬元。案件昨日在小額錢債審裁處開審。面對河童的指控,警方直言河童不斷掙扎,上孖葉是保護他,故反要求河童支付8,062元訟費。案件押後至下月4日裁決。 河童聲稱警方此舉要阻止他參與遊行,但獲傳召的警員鍾振傑憶述事件,指當日河童一行與其他人士互相指罵,故欲帶河童離開上警車時,期間被河童打中手部。另一名警員何秀強則指,河童被帶上車後不斷掙扎,故警告若不停止即會被鎖孖葉,但河童依然故我,故便將他鎖上。他解釋,若河童持續掙扎,在狹窄的車內空間,隨時撞到硬物,令河童本人及他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