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治主要有兩大派別:承認國家主權,真心愛護香港,爭取民主的建制派;和剝奪港人一人一票選特首權利的原罪派。
原罪派口裡說維護「一國兩制」,但實際行動只有「兩制」,藐視「一國」,動輒把香港一制無限擴大,然後暗裡支持自決和港獨,所以他們今天的遊行從來不排斥自決、港獨和龍獅旗。這和筆者年輕時耳聞目睹司徒華(華叔)先生搞遊行,很不一樣。那時華叔是明確地不讓托派等組織摻和進遊行隊伍,劃清界線,以免予人口實。
香港今天的政治結,其實在於有人在回歸21年後仍然不肯承認和尊重這個國家。以近日的「一地兩檢」、「DQ」事件為例,有心人可以從法律、政治等層面來找機會去否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說甚麼《基本法》內找不到相關條文,說甚麼法理依據不足,會有司法覆核的風險,說甚麼若再有DQ政治衝擊太大,難以管治等等。但最根本的問題是:是否承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地位?是否接受中央對港有全面管治權?
我國是單一制國家,香港這個特區是根據憲法三十一條,再透過制訂《基本法》來授權而來的。香港不存在剩餘權力。全國人大常委在國家體制中的崇高地位是很清楚的。但今天卻因為特區官員的決定,讓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淪為空談。好幾位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而被DQ的原罪派前議員,隨時可以因為特區個別官員的決定而繞過彎,短期內重新進入議會。這置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何地?全面管治,是否一句空話呢?
倘若港英年代出現類似「不尊重英國最高立法機關終極決定、裁決」的情況,相關官員遲早被港英政府懲處。港英遺留了藐視法庭這個罪行,為何香港沒有一條藐視國家、藐視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罪行呢?難道香港人便不需要尊重國家?那為何港英年代又肯乖乖尊重英女皇和代表女皇的總督呢?不過香港公務員枱頭好像只有《基本法》,而沒有國家憲法!
至於建制群眾,似乎沒有人去司法覆核這個不DQ的決定?還是甚麼原因?有人說是為了勝算,其實反港獨、反自決的正義運動中,一城一池一席的得失不應是最重要的。說到底議席本來便是原罪派的,你今次僥倖贏了,到了2020年大選時隨時又物歸原主。反而確立原則,秉持原則來做才能走得更遠,才能經得起歷史的考驗。
「宜將剩勇追窮寇,不可沽名學霸王。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毛澤東這首《七律》所揭示的智慧,到今天仍然有用。原罪派經歷了佔中和旺角暴動已經失去道德高地,原罪派一向為其馬首是瞻的外國政府又換了領導人,把注意力集在中使其國家重新變得偉大方面,原罪派縱使還可借「威嚇港人共產黨來了,要靠他們頂住港產黨」來贏得一時的勝利,但只要特區政府鍥而不捨,堅持下去,原罪派只會不斷衰亡下去。相反,你放生他們,他們不單不會多謝你,反而更瘋狂地阻礙特區政府施政,因為他們的根本目標是:不承認自己的祖國,故而不承認香港特區政府的正當性,直至有一天他們執掌政權,變香港為獨立政治實體才方休。
這是一場反港獨、反自決的正義之戰,特區官員身為中國人,守土有責,不能放鬆,也不應放鬆。
原圖:有線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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