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附和大律師公會的聲音,要求當局釐清「一地兩檢」安排的法理基礎。從一群行使英式普通法的法律從業員來說,我明白他們的用意,但實質上,對不起,你們大錯了!
以普通法為主及維生的香港法律界,心中想法是普通法大晒,而《基本法》的存在,是可利用來抗衡國家的立法及解釋權的。大家可預期新一屆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加上陳文敏等,會比以往更對著幹。
法律界視基本法為防波堤?
一向以來,法律界都認為人大釋法可免則免,這想法並非止於反對派的大狀們,而是普遍法律界的想法,甚至包括有司法界人士。理由很簡單,他們唯源自英聯邦的普通法為尚,更視《基本法》為保護普通法的防波堤。
過去廿載,特區政府內身處高位有同樣想法的人還少嗎?
這一次套句廣告術語,正正就是「點止釋法咁簡單」?因為一地兩檢在《基本法》法理上這個議題,是決定香港特區是國家下的一國兩制,還是抗拒國家的那一種一國「兩制」?
普通法行使者的抗中工具?
這些法律界人士希望依賴狹窄的字面解釋,根據普通法的法理作決定,令一地兩檢看來缺乏依據,再由此引進外國普通法「專家」來說三道四,這樣一來,國家定下的《基本法》就將被視為作繭自縛,更成為普通法行使者的抗中工具。
這種做法不能改變香港行一地兩檢的現實,但他們可利用這來製造攻擊特區法治倒退的理由。
所以這一次比任何的釋法更重要,當然半步也不能退!否則是承認香港可不接受國家正常的管治,走向這一步才是引發特區真正的管治危機!
為什麼我們看得到的,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看不到?不是他們看不到,而是他們不願面對一國兩制的現實,更希望借此背城一戰,屁股決定腦袋罷了。
塘中無魚 蝦毛也稱王
從他們的角度看,最好是香港法律及司法跟英國普通法走,這樣一來,香港法律和國家法制肯定愈走愈遠,這才是對普通法及他們有利,更可保障他們的「專業」地位。
其實香港的超級大狀,有誰不是止步於鯉魚門?理由一是塘中無魚,蝦毛也稱王,二是保謢主義。眾所周知,本地資深大律師收費是倍於英澳的頂尖大狀,至於在普通法世界的地位,本地薑又遠遠不及過江龍!
在一些重要案件及私人訴訟裡,大家可見到外國大狀有幸獲准單次來港加入戰團,但何曾有聽過本地薑外征?更莫論其表現令英澳同業大開眼界,嘆為觀止?
再30年後又會如何?
30多年前,中英商議回歸,以當時的國情,國家決定以港制度行先實可明白。記得一國兩制是香港行資本主義,而內地是行社會主義。到了今天,大家行的都是市場經濟,內地遠超香港的局面已全無爭議。再30年後又會如何?
在今天來說,內地法制的改革才剛起步,試問往後的光景會如何?以國家發展之快,肯定很難想像,既然特區行普通法是《基本法》規定,未來30年都不會變。
今天我們已看到普通法下浮現出的種種問題。至於將來如何,也許大家也可在尚餘30年的普通法執行期,討論一下香港法制是否可以調整改變,而又開始考慮可以如何改善。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大公報圖片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8/0109/3532158_print.html
http://paper.takungpao.com/html/2013-04/08/content_4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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