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昨日裁定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分別入獄6至8個月,固然大快人心,但事件出現一個可大可小的插曲。昨日判刑前夕,支聯會秘書李卓人竟預先在Facebook Po出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尚未發表的撐黃周羅三犯,向法庭施壓的聲明。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批評,事件顯示外國勢力粗暴干預中國香港的司法獨立,但法律面對人人平等,有外國勢力撐腰的違法人士都絕不能凌駕法律﹗
陳曼琪向HKG報表示,黃周羅三犯的裁決影響深遠。她分析指,判決反映若有人在行使集會自由時用暴力表達訴求,法庭會視之為嚴重違法,可判即時入獄。同時,今次判決為同類罪行的定罪、量刑定了原則,亦重點指出法庭會給予具懲罰性、阻嚇性刑罰有較大比重,並傾向判處被告立即監禁。
「真誠悔意」並非靠把口講
另一方面,陳曼琪認為法庭對求情時的「真誠悔意」及「非暴力」下了定義:前者並非口頭上說有悔意就是有悔意,而是需要對所犯的罪及所做的事表達真正的悔意;後者則是若有人明知一些行為會導致肢體衝突,並造成人身安全威脅,儘管你聲稱自己是非暴力,也不會獲法庭接納。
更重要的是,陳曼琪提到,法庭嚴厲駁斥了「違法達義」這種歪理,並譴責鼓吹「違法達義」的人。陳認為,法庭一語道破「違法達義」公然視法律如無物,害得年輕人墮入法網,一失足成千古恨。她呼籲行使集會自由者特別是年輕人「停一停,諗一諗」,不應違法,更不應以暴力方法表達意見。
「違法達義」視法律如無物
與此同時,陳曼琪在Facebook分享了美國國會向香港法庭施壓,企圖干預香港司法制度的新聞,並留言狠批此舉是有「外國勢力粗暴干預中國香港的司法獨立」。儘管如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有外國勢力撐腰的違法人士都絕不能凌駕法律」。
陳曼琪就講得啱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難道李卓人、黃之鋒之流覺得有外國勢力撐腰的罪犯更加高人N等,自己鍾意犯法就犯法,要法庭放生就放生?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YouTube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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