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何在?長毛涉收黎智英捐款而無申報一案,竟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團體斥長毛「收黑金」
DQ4之一的社民連已完「長毛」梁國雄,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情指,梁國雄並無向立會申報曾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男子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收25萬元,案件早前已被裁定表證成立。及至今日,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長毛亦在一眾支持者陪同下抵達法院。在法院外,不少團體抗議長毛的所作所為,除了高舉標語外,更斥長毛「收黑金」!
最終,區域法院法官李運騰指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指控,因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終判梁國雄脫罪。‧
厚顏反責政府玩針對
正所謂一朝得志,語無倫次,長毛自己行為有甩漏,不思己過,倒反責政府選擇性檢控,又拖立會主席梁君彥下水,認真無恥。及後他還敢說︰「公道自在人心。」暗示自己被政府針對。倘若行為端正,私德無虧,試問誰人可作出針對?此時此刻,還以為自己毫無問題,長毛的良心、廉恥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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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大公報、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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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takungpao.com/hkol/jsxw/2016-02/3279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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