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士氣高低不在黄媒的評論,又不在警察總部的粉飾昇平,而真正的士氣指標可見於兩處:其一是交通違例的檢控率及刑案的破案率(要判罪率亦高),其二就是在休班時自發參與工作及拘捕行動。可惜警隊這些年軟弱因循,囫圇西方的警政理論及服務為本的意義,所以只會有遇事即亂的效率,缺乏了臨塲鎮暴的決心,令人唏噓不已,今天的高層誰能肩負重任真是個疑問!
只對峙不行動 可避免處於下風
七警案突顯一個現象,就是高層並沒有改革由 50 年代機動部隊前身 PTC(Police Tactical Contingent),以至今時今日的 PTU(Police Tactical Unit)的策略,那就是動武之後要交 CID 處理被捕者的心理!從前也許是對的,但今天就可能大錯特錯,加上檢控及司法系統早已淪陷,即使可以處理好犯人又提出檢控,但法庭的判處總令正常的市民失望,對執法者而言更是司法衊視執法者的實證!那麼,動武之後為何還要拘捕!
更活潑的處理方法就是驅散!佔中之初,智者已經警告警總切勿拘捕違法的暴民,所謂殺敵一萬自損七千,廢青真的會期望被捕,政苴就旨在作秀,因為每逮捕一個犯人,警方就會用上更多的人力去處理犯人,而犯人的吃、喝、拉、睡、就醫……全都是警方的責任。什麽人權組織也在外國的幡下等待投訴,當幕後金主見到警方當時只作對峙而沒有行動,心慌了,這招也高了!
壓暴而不拘捕 最直接處理方法
然而,動武之後,若由 CID 接收犯人是等同鼓勵犯人對處理人員作出投訴,因為只有 CID 會長期面對犯人,反而決心鎮暴的機動部隊可能早已呼嘯而去!
驅散暴民之後,若有人包圍警局聲稱自首又怎麼辦?這又簡單,讓牠們做 show 吧,當召集足夠人手後就慢慢處理!既然檢控困難、成罪之後也不用坐牢,為什麽要跟着牠們的旋律起舞,讓暴民和政苴作秀呢?特案就要特辦,警方就要實事求是要更冷静地處理!
更直接的處理就是壓暴而不拘捕!跟牠們遵從傳統的方法已經是笨蛋!當七位兄弟中伏而我們繼續因循,以為依法拘捕是唯一的標準,就更迂腐!
舒緩前線怨氣 警隊最高層責任
在對峙中前線往往仰望着高層的決定,但至今總是失望告終,前線人員的怨氣又如何得到舒緩,就是警隊七個最高層的責任!
同樣都是七位警務人員,七俠已經身陷囹圄,而七位高層的取態將會如何!你們應該是人中龍鳳豈能捨棄所有部下軟弱偷安!國務院委任狀上名字又是何人!
看來,解放自己的心態更是重要 !
原圖: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7/0215/59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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