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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陳梓華 李宇軒求情 指主謀是黎智英

2026.01.12 18:34 時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及的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以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在2025年12月15日被判全部罪成,法庭今日(1月12日)起處理涉案被告的求情。除了黎智英外,尚有「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以及與《蘋果日報》有關的人士——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前主筆馮偉光及楊清奇。

今日法庭先處理陳梓華及李宇軒的求情。代表陳梓華的資深大律師表示,同意案情嚴重,但建議法庭在量刑時,考慮陳的角色是箝制「勇武派」的行動,甚至指出案件的主謀為黎智英,以及其時任助手 Mark Simon。加上基於陳的指控,認為應以12年至15年作為量刑起點,倡可以扣減一半刑期,而總刑期應是10年以下,同時指出刑期應要比黎智英低。陳梓華的資深大律師又提及,陳梓華在還押期間,家人有受到滋擾。綜合原因,希望法庭可予以刑期扣減,從而鼓勵公眾協助警方打擊國安罪行。

至於李宇軒方面,其代表的資深大律師同樣指出黎智英及Mark Simon是案件的策劃者,更加強調李宇軒所為,並不涉及暴力、煽動。有鑑於李宇軒的證供獲法庭接納,認為應以10年作為量刑起點,並倡可減刑一半。

相關案件不僅為香港關注,外國不少政客也來插口,借機干預香港事務,相信往後對香港、司法,乃至法官的批評,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儘管如此,法律擺在眼前,法官公正裁決是不改的事實,香港自2019年來發生的風風雨雨,有人明知法律仍要挑戰底線之下,唯有依法裁決,方可以正視聽。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theadline.com/society/3527190/黎智英案丨招募陳梓華游說勇武與和理非合作-推動民主派初選及國際游說

https://www.stheadline.com/daily-hongkong/1707336/李宇軒疑轉污點證人

https://www.stheadline.com/politics/3305329/黎智英案陳曼琪斥對華政策跨國會議聯盟干預港務-林健鋒應當尊重港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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