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定思痛」出自唐朝韓愈《與李翱書》,本意指在經歷痛苦之後,回憶當時的傷痛,因而更加難過,之後被用來比喻在事後反省,吸取慘痛教訓,警惕未來。
在大埔宏福苑一場被列為5級大火的衝天災難中,死亡人數迄今(12月3日)為159,尚有19具遺體有待確認,警方不排除數字還會有上升的可能性。除此之外,有傷者37人留院,其中4人危殆、9人嚴重、24人情況穩定,而31人仍然失去聯絡。一個屋苑裡的8棟31層高大廈有7棟相繼起火,烈焰沖天,更不時發生爆炸,而死傷與失去聯絡的市民數目之多,對處於和平年代的香港這個現代化大都市來說,實在是駭人聽聞,慘烈的程度使全世界側目、14億國民震驚、全港市民悲痛無比。
緊接著大災難發生之後的數天,全港的官民毫不退縮,忍著悲痛合力直面悲劇,展現出香港人堅韌團結的優良本質。消防及警隊前線人員不畏艱辛,在惡劣且危險的現場裡爭分奪秒,日以繼夜地與死神搏鬥43小時,就是希望能多拯救出一名市民算一名。他們不顧勞累與自身安危的英勇行動,把盡忠職守的精神發揮到淋漓盡致,市民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盡皆由衷地肅然起敬。
無論貧富貴賤,當大家從電視螢幕上或網路視頻裡看到逃出生天的倖存者在寒風中一邊顫抖,一邊撕心裂肺地呐喊,到處尋找親人的一幕幕時,不禁潸然淚下。很多人不理會時間已經是深夜,第二天還要上班,立即自發地攜同手上可以張羅到的物資如瓶裝水、三文治、零食、毛毯、禦寒衣物等前去災場,陪伴及安慰悲痛欲絕的災民。第二天一早,大批香港市民攜帶物資湧向災民聚集的宏福苑附近的空地,很多都是跨區而來。他們放下物資後就邊落淚邊留下來做義工,支援已經連軸轉一整晚的前線人員,一方有事八方支援的精神使人無比感動。
內地同胞看到香港被災情重創,亟需各種支援,立即動員起來。在出事的26日當晚,就有深圳消防當局拉起一個大隊專業人員,連同多輛消防車及一大堆先進滅火裝備在蓮塘口岸集中,只等香港這邊就緒就立刻奔赴災場救援。遺憾的是,因為各種原因,這支生力軍始終沒能投入戰鬥,但血濃於水的感情就溫暖了所有香港市民的心。不過,內地的民間動員沒有一刻停頓,翌日(27號)清晨,內地各大企業包括國企、民企以至個別有能力的人士,已經陸續捐出了鉅款及物資支援香港救災,至今達到25億元之多。
為貫徹落實國家主席習近平的救災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主任夏寶龍第一時間部署組建「中央港澳辦公室工作小組」奔赴香港,於27日早上抵達香港並開展支援救災工作,自己則坐鎮深圳督師。接著下來的幾天,特區政府迅速地採取了一連串列行動,當中包括抓捕負責宏福苑維修工作的承辦商董事與顧問、抽樣檢驗維修宏福苑所使用的棚網、即時向每位災民派發一萬元應急錢(現增至10萬元)、安排臨時棲身於社區會堂的災民暫時住進空置的政府中轉屋、簡約公屋等、特事特辦地為災民補領各種證件、成立由消防處牽頭,警務處等幾個有關政府部門參與的調查小組、廉政公署主動介入調查懷疑圍標貪汙行為、「災難遇害者辨認組」全時工作等,同時拘捕一些趁火作亂,破壞國家安全的嫌疑人,四面出擊,行動快捷,值得肯定。
大災難發生之後,特區政府救災工作、善後安排、舒緩措施平行推進,效率很高。但是,市民大眾都有同一問題:以香港的極高現代化管理水準,慘劇為什麼會發生?我們同時也很期待,特區政府在迅速嚴正處理涉事的建築商、承辦商、分判商、顧問公司等的同時,也能在政府監管環節上展現出同等態度及效率。
災情後的第7天即12月2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做出了一個明智的決定,宣佈成立由一名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宏福苑火災起火和迅速蔓延的原因及相關問題。他強調說:「我要求調查到底、認真改革,化悲憤為改革力量,打破利益藩籬。不論涉及任何人,都要一問到底、追責到底。我們要讓真相水落石出,讓公義得到伸張,讓逝者安息,讓生者安心。」李特首的每一句話都說到我們的心坎裡,盡皆希望真相會被迅速揭露,承諾都能第一時間被落實,特別是「…打破利益藩籬。不論涉及任何人,都要一問到底、追責到底」。
實事求是地看,這次大災難的成因有政策的過時,落後於新形勢,也有戰術執行層面的監管缺失,使到事情的必然性與偶然性碰撞在一起,一發不可收拾。從2012年開始,特區政府實施「強制驗樓計畫」政策,要求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業主檢驗及修葺大廈公用部分及伸出物。至13年後的今天,全港樓齡達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數量仍有超過2.7萬棟(政府統計數字),而工程正在進行中的則大約有200多。
就算是普通市民也都能一眼看到,這個「強制驗樓計畫」政策所牽涉的工作量達天文數字級別,而特區政府卻一直沒有成立專門部門甚或特別工作組負責,只是把監管工作零散地交給相關的各個部門如屋宇署、消防署、勞工處等。不屬於有關部門傳統職責的工作量暴增,而且政出多門,更沒有部門負現場總責,如此實際監管就會流於走過場,檢驗工作敷衍了事也就是必然的結果。用心良好的政策但缺乏通盤計畫及下層架構支撐,時間一長,一定會使到好事變壞事,這就是必然性。
如此龐大而且長期的工程當然會牽涉數額龐大的金錢,正所謂人為財死,在缺乏有效官方監管的情況下怎會不成為違法甚至犯罪的溫床?於是乎,圍標、以次充好、偷工減料、貪汙腐敗的事情就不斷滋生,10多年的相安無事更使那些違法犯罪行為成為約定俗成的發大財行規,至於工程的安全設備及考慮、工人們的操守根本無人理會,形式上應對意思一下便行。直到今天為止,宏福苑起火的原因仍未確定,但市民普遍認為很可能是有人亂丟煙頭所致。 如是真的,這就是偶然性,遇上沒有阻燃性的棚網、發泡膠封窗、全部火警鐘失靈、8棟大廈一起維修等必然性因素,災難就難以避免。
慘劇已經發生,無法改變,但政府在盡全力長遠安頓好災民,協助他們重新起步的同時,更要亡羊補牢,從根源上杜絕類似事情的再度發生。特區政府監管架構的重組與人員的充實、對所有官員實行如秦朝「物勒工名」的問責到底制度、全面改革吏治,利用「刑德二柄」真正做到用人唯才、賞罰分明等乃是如今繞不過去的命題,不能有絲毫猶豫之心。如若痛定不思痛,不一撸到底,還會再痛!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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