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冒牌水供應政府案,供應商鑫鼎鑫的61歲董事呂子聰被控欺詐罪,日(8月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延至11月11日再訊,期間被告需要還押,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早前,政府採購樽裝水鬧出風波,先是由品質受質疑,之後演變為冒牌指控。最終,政府物流服務署以「無法信納供應商履約能力」為由,根據合約條款,終止與鑫鼎鑫合約。及後警方拘捕兩名公司董事及股東(61歲及57歲),另外通緝一名內地男子。
涉案的61歲的呂子聰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25日,向政府物流服務署虛假聲稱,所供應的瓶裝水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藉此中標獲批物流署向其批出價值5,294萬港元標書。今日在庭上,辯方曾提出保釋申請,但遭法庭方面拒絕。
不論案件有否受社會關注,相信法庭方面也會作出嚴正審判。而是次事件,對港府而言實是一大警惕,在採購事宜上究竟是否存有紕漏?姑勿論如何,凡事涉公帑,實要嚴格把關,以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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