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其集團旗下3家相關公司——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一案,今日(8月19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原訟庭)進行結案陳詞的第二天,亦是案件審訊的第149天。控方繼續結案陳詞,指出黎就算被捕之後,依然在對下屬作出指示,指他的《蘋果》「舵手」角色沒有改變。
黎智英坐在犯人欄內,配戴了動態心電圖監測儀。今日甫開庭,法官杜麗冰便提醒辯方,昨代表3間《蘋果》相關公司的大狀王國豪,曾於控方結案陳詞時打斷,故提醒不應如此。
控方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陳詞時表示, 2019年7月和10月,黎智英分別兩次去了美國,行程包括倡議制裁中國。對於法官表示,有關行為出現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控方表示,有關行為可以顯示黎智英於《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依然按著之前協議,持續參與危害國安全行為。
控方指出,《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仍藉著他的專欄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鼓吹外國懲罰中國,以及取消香港的特殊代遇等,並鼓勵將無關貿易的議題如人權帶入外國與中國的貿易談判裡。法官對判斷線有疑惑,控方指出,貿談引入無關貿易的事宜,可以對中方利益造成損害,並指黎以此作談判方式,從而試圖介入中方事務。
控方又引用了黎與《蘋果》編採人員進行溝通的紀錄,指出他的「舵手」角色沒有變化,對版面內容作出指示,包括英文牌集中報道中國新聞、選擇寫手時只要「黃」不用平衡等;而黎被捕還抽後,亦無改變《蘋果》的編採方針,仍在指示下面的人繼續運作,直至該報結束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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