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3名自稱香港大學學生在網上發帖文,揭露一名港大法律系男學生利用網上免費人工智能軟件,在未經同意下將她們的社交媒體近照,製作成祼露色情照片。帖文稱,該名男生電腦中藏有多達700張包括素材原圖及色情照,涉及20至30名女性,包括其大學同學、學姐、朋友,亦有小學同學、中學老師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7月15日)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已就事件展開刑事調查,現階段沒進一步評論。公署呼籲任何人士如懷疑其個人資料私隱受到侵犯,可以向私隱署作出查詢或投訴。
公署表示,根據《私隱條例》第64(3C)條,任何人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披露者即屬犯罪。公署亦指,一般而言,任何人在香港收集、持有、處理或使用個人資料時,除非得到資料當事人的自願及明確的同意,否則個人資料只限使用於收集資料時述明的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
港大校方在7月12日就事件作出回應,指根據《香港大學條例》、規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評估。針對涉事男學生的行為,校方已發出警告信,並要求他向受影響的同學道歉。但處理方式引起公眾質疑,有指校方處理手法過輕,不能反映事件的嚴重性,也毫無教育的意思,予人只想息事寧人的感覺。
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表示,大學除了傳授學術知識外,更肩負着培養學生品德的責任。任何對他人造成傷害的行為都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也可能侵犯個人權利和隱私。因此,大學應嚴肅處理學生的不當行為。
香港政府、社會各界均重視大學的發展,在資源上更是幾乎給予無限支持,承載社會很高期望的大學,卻屢次出現如此不堪的醜聞,令公眾無法接受。希望大學重視科研、教學的同時,也要注重學生的品德培養,守護大學該有的校園風氣,別辜負社會期望。
原圖:私隱專員公署FB圖片、星島日報圖片
https://www.stheadline.com/daily-hongkong/3397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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