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的案件,今日(12月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續由黎智英自辯。當中提及昔日文章時,黎智英確認曾以「無恥無信」來形容中國政權,但他否認借此來煽惑他人憎恨中央政府。
案件進入第103日審訊,昨日黎在庭上承認「愛中國國家而非中國政府」,今日的重點之一便是其撰寫專欄文章。辯方在庭上引用了黎一篇2020年6月14日、題為〈窒息中的香港人 逃亡還是抗爭〉的文章。由於文中提到《國安法》會破壞香港法治、文明價值、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及把香港教育制度變成洗腦機器等。黎指出自己是從報章上整合資料,並表示是自己的「閱後感」。
及後法官李運騰追問,黎有否閱讀《國安法》條文?黎回應自己應沒有仔細閱讀,但《蘋果日報》時任副社長陳沛敏及時任總編輯羅偉光,有向他解說內容。
期間,辯方亦有提到英國問題,指黎曾形容英國為「前宗主國」,又以「無恥無信」來形容中國政權,因而被問到是否要煽惑他人憎恨中央及港府?黎指出自己只是道出事實,並非借此來作出煽惑。
另外,一段由時任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傳於黎的《新華社》文章連結,黎當時曾對張表示《國安法》不一定會如期實行,他指出這是他自己一廂情願的看法而已。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543151/日報-港聞-8-18集結黎智英7人脫組織罪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551049/即時-港聞-中年漢涉上周西九法院外打記者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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