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母校——香港大學去年爆出風波,情況越演越烈,嚴重影響港大校譽和教職員士氣。特首李家超今年6月果斷介入,派出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組成的小組,就港大內部運作事宜,進行調研,並就改善措施和良好做法提出建議。」小組在3個月內召開了60多次會議,在9月3日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校委會,Council)會議上提出調研結果和建議,並獲校委會全部接納。9月3日當晚21時08分特區政府也發表了聲明。11月27日16時55分,特區政府公佈委任港大校委會主席和五名委員。特區政府發表了聲明,港大也發聲明和應。連同9月3日的聲明,前後共3份聲明。細看這3份聲明,或許可以窺測港大事件日後發展。
筆者的感覺是:港大事件或許還有餘波!若筆者不幸言中,希望各方能珍惜港大百年校譽,果斷及時地處理,把損失減至最少。
筆者曾在政府工作,又出任公關多年,深明新聞稿用字,字字珠璣。若是行禮如儀,不會出現令人納悶的字眼。特區政府要處理事情繁多,人手珍貴。若非必要,不會浪費人力。但3份聲明尤其11月27日那兩份,卻出現令人納悶或「浪費」人力之處。
先說第一點:特首作為特區之首,是中央按《基本法》規定的特區管治第一責任人。按《香港大學條例》,特首又是香港大學校監,是大學最高負責人。按香港大學校委會組織方法,特首有權委任連校委會主席及6名委員在內合共7人,佔整個校委會24席中約30%。更重要的是有權決定校委會議程及召開會議的主席,是由特首委任的。除了由港大校委會自行委任的6席外,由特首委任的連主席及6席(合共7席)是整個校委會中人數最多的群體。特首地位尊貴,既是港大校監又掌握香港特區行政大權,按理港大對特首11月27日的委任,理應表示歡迎,及表示會和新主席通力合作。但香港大學11 月27日的聲明卻是如下:
香港大學尊重校監就校務委員會主席和五位成員的委任決定。我們會繼續在學術研究、人才培育和國際合作等方面追求卓越及作出貢獻。
港大用的字眼是「尊重」、尊重的是「校監」,沒有提到特首。對新委任主席,港大聲明沒有和新主席「衷誠合作」等客套字眼。若這份新聞稿由任何一位傳訊老手操刀,「歡迎校監決定」、「歡迎新主席和新委任的委員」、「和新主席及新任委員通力合作」等客套字眼,是肯定會有的。而且為了尊重身兼特首的校監,聲明中也會提及特首/行政長官這個職銜。至於這份聲明標題則更令人納悶:《香港大學就新校務委員會主席及委員任命回應傳媒查詢》。咦!原來是「傳媒查詢」才回應。何以這麼被動?為何不是主動發表歡迎聲明?
至於政府在11月27日的聲明,也有一句令筆者納悶的。那是夾在有關特首委任的港大調研小組的一段,那一句是「小組將繼續工作」,該段全文如下:
「本年六月,政府成立由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組成的小組,就港大內部運作事宜,進行調研,並就改善措施和良好做法提出建議。行政長官感謝小組一直努力不懈,協調港大內部運作,加強溝通,協助解決問題,引領共識,並取得成果。小組將繼續工作,協助新組成的校委會及校方配合運作,推動港大不斷提升管治效能。」
既然是「並取得成果」,然後又幾乎是盡用特首的法定權力,一口氣換了最關鍵的校委會主席及5名委員(只剩下一名委員的任期因為是2026年10月31日才到期,故沒有更換);為何還要讓因今次風波而組成的小組「繼續工作」?為何還要讓小組「協助新組成的校委會及校方配合運作」?特首委任的小組去「協助」?難道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主席太清閒了?這樣的安排,透露出什麼訊息?
筆者出身自香港大學,十一年前(2013)能獲時任特首梁振英委任為新聞統籌專員,也和筆者當年出任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因而很早便和梁先生交集有關。故筆者對香港大學充滿感情,真摯希望香港大學的風波能盡快完全平息。香港大學是香港最重要,也是香港最獲國際尊重和熟悉的大學;香港大學不再有風波,也是香港由治入興的標誌之一。基於此,筆者期望遠比筆者聰明的特區政府及港大高層的袞袞諸公,能妥善處理香港大學後續事宜。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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