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審判引起廣泛討論,就連歐美官方也積極表態,嚴厲抨擊香港特區政府,質疑特區以執法之名打壓民主。從各種外媒輿論來說,更坐實了某些外部勢力試圖以民主之名行破壞之實的傳言。筆者心有疑問:若此等以民主為幌子,實則破壞他國穩定的暴亂行為,美歐真的願意大力支持,讓此等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國土上嗎?
因案件涉及戴耀廷等47名被告,媒體常以「47人案」來概括此案。 戴耀廷於2020年4月28日在媒體公開提出「攬炒十步曲」,企圖透過操控立法會選選舉奪取議會控制權,然後否決所有特區政府的政務並逼迫行政長官辭職,最終讓特區政府癱瘓,再然後可以要求外國政府制裁中國,迫使中央政府向他們的政治圖謀屈服。這場由戴耀廷編劇,也有不只一個導演,再召集反對派大批人馬擔綱演出的反華大戲,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可謂合情合理。所幸國家及時協助香港確立《國家安全法》,才讓香港免於一場足以波及國家主體的政治災難。
美國國務院20日凌晨針對事件發表聲明,形容判刑嚴苛(harsh),甚至揚言將向多名負責執行港區國安法的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美國認為45名被判有罪的被告是因為「和平參與受香港基本法保護的正常政治活動而受到嚴厲起訴和監禁」,這難道不是睜眼說瞎話的雙重標準嗎?
首先,「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這並不受基本法保護,這場政治圖謀的主要目的就是癱瘓香港,影響中國,所引發的具體後果便是進一步加劇黑暴風波的暴力與破壞行為,稱之為「和平」未免荒唐。
美國無視對香港與中國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而「盲撐」這班囚徒,若非居心叵測,最少也是幸災樂禍。他們竟還敢公然敦促香港當局停止「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港方倒是應該高調敦促美方停止「出於政治動機」的干擾。
我們必須明確,民主不是藉口,更不是用來掩蓋不良動機的遮羞布。真正的民主應當尊重法治、保障人權、促進社會穩定與發展。然而,戴耀廷等人以民主之名來謀個人私利,不顧因此將對社會、對國家產生巨大破壞,更可恨的是某些國家或組織竟還為他們吶喊助威,以民主之名破壞民主之實,不僅是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踐踏。更在道德上毫無廉恥地展示雙重標準,一方面無視法治原則,對他國內部事務指手畫腳,甚至企圖通過煽動叛亂來達到自己的政治目的,也是對民主的褻瀆。
為什麼我們要痛批美歐的雙重標準?因為他們所煽動、支持的暴力示威,只允許在其他國家地區發生,一旦發生在美國本土,那「民主」便有另一種詮釋:今年四月在美國的大學校園爆發大規模反對戰爭的示威浪潮,但警方並沒有尊重學生的示威自由,毫不留情地武力鎮壓,美政客更紛紛稱示威者為「暴徒」,國務卿布林肯將暴力鎮壓學生形容為「這是美國民主的標誌」。
時間再往前推,一批自稱「驕傲男孩」(Proud Boys)的示威者,在2021年1月,因不滿所支持的特朗普在2020年總統選舉輸給拜登,企圖強闖國會大廈,推翻選舉結果,結果影響到參眾兩院聯席會議被迫中斷,事件更造成5人死亡及約140名執法人員受傷。這批人大多遭到重判,領袖同樣被控「煽動叛亂」罪,須入獄22年。
而在歐洲,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自治區2017年也曾發起獨立建國公投,西班牙中央政府同樣沒有支持這類「民主事宜」,相反將行動定義為非法,宣布廢除統派獲勝的公投結果,直接派員接管該地區,9名獨派領袖均被判入獄9至13年。美國卻並未支持反對派,反是公開表示支持西班牙政府採取任何合法措施來保證國家一體。
種種事例都說明,美歐政客對香港「47人案」的判決應該是完全理解與認同的,但出於自身的政治利益考慮,自然要搬出另一套標準來演繹。因此我們不需要對美歐的雙標過度意外,這是各為其主的政治動作而已。香港應該做的就是,高調透明地處理事件,用法律來彰顯真正的民主,因為大多數世人都相信,民主縱然可以有多種不同形式,但都應該有同一個目標,就是為了穩定社會提升人民生活品質,推動世界和平,並不是為了破壞秩序,禍害百姓。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中華文化中的金句,值得西方政客細細體會。
作者:吳志隆 中華海外聯誼會港區理事、陝西政協委員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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