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時間10月27日晚上,紐約皇后區法拉盛一中餐館被2名洋男子闖入企圖行劫,並對店內人員施以武力,店內3名華人員工及1名華人食客奮起反抗,成功打倒並制服兩洋賊。誰想到,該4名華人會跟2名賊人一樣,被警方控以二級人身攻擊罪。當地警方指,事件屬於聚眾毆鬥。抗賊竟然毆鬥、傷人,實在令人沮喪,難道遇劫兼被人襲擊,只能默默承受嗎?紐約治安問題已經十分嚴重,反抗劫匪也會被控的話,會否助長了賊人的氣焰,讓他們更過火了?當然,當地法例,只有當地司法機關才清楚,只不過,旁觀者看來感到有點不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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