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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非蓄意挑釁侮辱屬情有可原 林志偉:以包容專業態度對待 促立侮辱公職人員罪!

2024.09.01 19:00 時事

自2019年黑暴以來,警員執勤時遇到惡意挑釁或侮辱時有發生,外界關注「侮辱公職人員罪」究竟何時立法?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今日(9月1日)在電視節目中表示,今屆政府改為跟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對口」,形容當局回應積極,並會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與政府繼續商討。

林志偉表示,隨着《基本法》23條完成立法,警察執勤時也多了些安全感,但強調現時仍有必要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他解釋指,有工會向他反映,有些市民不知什麼原因,故意在處理個案時謾罵、侮辱同事,認為法例有必要存在,能讓社會變得更和諧,而國際社會亦有類似的罪行。

林志偉又指,有時候警員在執法期間,市民可能感到「好忟憎、好激氣」,從而向警員宣洩不滿,但只要不是蓄意或挑釁地用粗言穢語攻擊或侮辱同事,某程度上也是「情有可原」,會以包容專業的態度對待。

林志偉重申,問題不在於「是否不可以鬧警察」,而是市民被警告後,依然刻意干犯罪行,「唔係單單講一兩句粗口就係犯法」。他續指相關法例不只涵蓋警察,而是所有公務員和公職人員,包括食環署等部門。

近年不時看到包括警員在內的公職人員執法時,屢次遭人以粗言穢語問候,甚至故意玩嘢挑釁。特區政府有必要立法保護,以免他們承受不必要的傷害,支持「侮辱公職人員罪」盡快立法!

原圖:星島日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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