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黑暴因「私了」被判囚!2019年10月13日,多名黑衣人在將軍澳非法集結,其後有暴徒包圍便衣警員,並向其施襲。6名男女事後被控非法禁錮、暴動等罪,其中5人昨(10月11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7至37個月。同案的13歲男生早前承認非法禁錮、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暴動、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物品共4罪,案件押後至10月20日判刑。
本案6名被告為劉文全(28歲,裝修工人)、林芷瑩(33歲,銷售員)、吳婉菁(25歲,保險銷售員)、盧嘉欣(25歲)、雷藝佳(25歲,電腦程式員) 以及案發時13歲少年。分別涉及暴動、非法集結、非法禁錮、傷人及蒙面罪。當中盧嘉欣及雷藝佳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其餘4人承認控罪。
案情指,當日涉案便裝警員執勤期間,遭30名群眾包圍,著他脫下口罩、有人持板手及捉住其手臂。當時有暴徒曾拉扯其頭髮及搥仔擊打他,該警員逃離期間再被踢跌,與同袍再遭尖銳硬物襲擊及氣體壓縮罐噴射等。警員驗傷後,證實臉、頭部及四肢多處受傷,包括頭皮有直徑4厘米的血腫。
法官李俊文指判刑指,本案明顯因事主的警察身份而引起,但執勤的事主沒有作出不當行為,人身安全應受法律保障,固須予以嚴厲譴責。李官提及有關非法禁錮情節,稱案件嚴重之處在於數十人將執勤警員包圍,迫使事主交代身分及交出隨身物品檢查,有人與事主發生肢體碰撞,過程中有人手持鎚子。
最終考慮案中一對夫婦須照顧3名年幼子女,加上案件至今歷時4年等因素酌情減刑,再根據各人參與程度及角色,李官終判處5人監禁7至37個月。
黑暴期間「人民公僕」慘被黑暴抹黑成「人民公敵」,導致社會仇警風氣嚴重,甚至有警員在依法執勤卻無故被襲擊,實在令人痛心。支持法庭依法嚴懲,阻止不良風氣蔓延!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94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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