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人等三位中文大學議員校董,以私人草案形式提出改革中大校董會,筆者舉腳支持。在未闡述筆者支持的 4 點理由時,先回顧一下張議員們的方案:
1)精簡中大校董會架構,由現時55 人縮減為 34 人。
2)校內成員總數由現時 27 人減至11 人。
3)校外成員總數由現時28人減至 23 人。
4)校內、校成員比例由現時約1 :1 改為1:2 。
5)特首委任的校董由現時 6 名增至 9 名。
6)議員校董維持 3 席不變。
7)聘用校長門檻由現時校董會的簡單多數提高為須獲75 % 校董通過。
一言以蔽之,把中大由現時「自己人佔主導」,改為由「全社會來主導」。有人說這豈不是破壞了「院校自主」、「學術自由」?此言差矣﹗且聽筆者下面 4 點理由:
1)符合行政主導原則。張議員的私人草案是獲特首李家超首肯的。據報導,特首在今年 5 月25日已就此私人草案發表書面同意書。教育局也在6月8日以發言人方式證實「特首已同意該草案」。 這是因為張議員的草案涉及公共政策,按《基本法》規定,必須獲特首書面同意。特區政府之所以自己不提,純粹是因為特區由治及興,有大量草案要上立法會,故改由議員提出,會多快好省。
2)公帑大學理應由公眾主導。中文大學是由公帑資助的,中大是一所公立院校,不是私立院校。如果現時以百計的星光熠熠的中大校友們不滿意張議員代表特首實踐其對中大改革的意志,大可以籌款把中大私有化。因為特首是在按《基本法》去「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和改進的政策,包括教育體制和管理」。中大既為公立大學,特首完全有權作出改革,包括改革中大最高權力架構——校董會。
2019 年黑暴時,中大如何蛻變成「暴大」、當時的中大校長段祟智如何𥘵護黑暴,到中大二號橋去阻礙警方執法、段崇智又如何在遠未到合約需續期時被中大校董會提早通過續任;這一切都表明中大現時的管治,並不彰顯由公眾主導的特色,而是校內人士以其在校董會內的人數優勢,自把自為。這符合公眾利益嗎?
3)和香港大學看齊。中大港大皆是 1997 年之前便已成立的大學,港大建校過百年,中大也在今年慶祝建校 60 載。港大現時的最高權力架構是校務委員會(Council)。據港大網頁,現時的校委會有 24 名成員,其校內成員(包括校長、學生、教職員代表)也只佔 9 席,即約為 30 %。和張議員提出的改革中大方案相若。相比之下,同為港英時代遺留下來的公立大學,中大現時的最高權力架構的校內、校外成員比例卻是約 1:1 ,即逾 50 %。這教公眾利益如何彰顯?
4)立法會完全有權改例。根據《基本法》,立法會是特區最高立法機構,除了中央人民政府按附件三方式為香港立法外,香港特區內所有法律皆由立法會審議通過,再經特首簽署及公佈,方能生效。《基本法》第七十三條(一)規定立法會職能為: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中大既為公立大學,又有《中文大學條例》作為其機構管治的根本大法;立法會當然有權按《基本法》修改。因為立法會彰顯的是公眾意志,維議的是公眾利益,更何況是次的議員私人草案是獲特首書面同意,彰顯的是特首改革中大的意志,是特區之首按《基本法》作出的對中大最高權力架構的修改。
從行政主導、公眾利益、與港大看齊及立法會的權力四個方面看,張宇人、鄧家彪、劉國勳三位議員的私人條例草案,公眾理應支持。這是改變中大「暴大」之名的必要舉措、是理順中大管治的重要一步。立法會議員能否頂住政府內、外壓力,不為所謂「學術自主」、「院校自主」所迷惑,堅持改革,把中大變回全社會的中大,我們拭目以待。
文章純屬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報立場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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