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今日(7月3日)下午於灣仔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總警司李桂華宣布,通緝任建峰、袁弓夷、郭鳳儀、郭榮鏗、許智峯、蒙兆達、劉祖廸及羅冠聰合共8人,每人懸紅100萬港元!
李桂華於記者會上表示,《香港國安法》實施3年,至今已有260人被捕,然而仍然有反中亂港分子逃竄海外後繼續進行違法行動。警方有責任追究有關人士的法律責任。
李桂華於記者會上逐一講解8名通緝犯的犯法事宜。
李桂華續指,有關人士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更鼓吹制裁、破壞香港,並恐嚇香港官員,部分人更指明制裁法官。而在香港,法官在處理案件時,不論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一直是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務,不受任何干預。此外,還有人為外國出謀獻策打擊香港金融制度及金融中心地位。
警方表示,會繼續追查他們在香港及海外的聯繫人、同黨、幕後金主的身分和資金來源,調查是否有其他人參與、從事、協助、教唆、資助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等罪行,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高級警司洪毅警告,任何人有份資助他們的都有機會觸犯國安法或其他香港法例有關國家安全的罪行。
李桂華亦指,被通緝者眾籌目的,不外乎為錢或爭取政治籌碼 ,但這些帖文內容大多含有煽動意圖及違反國安法,若市民捐錢或轉載帖文做法不理想及有一定違法風險。他提醒國安法有條文指明煽動、協助、教唆,或以金錢或其他財政資助,幫助他人危害國家安全會負上刑責,他不建議巿民跟從。
違法必究!支持警方國安處採取行動,讓有關人士無處可逃!
原圖:警方FB影片截圖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PoliceForce/videos/29137657345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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