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毛孟靜涉違國安法還押,英國政客為了救她,讓她外出探重病的丈夫,想通了一個嚴謹的英式邏輯:毛孟靜的丈夫是英國公民,毛孟靜的子女是英國公民,毛孟靜「以前亦是英國公民」,所以英國對毛孟靜同樣有特殊責任。
如果英國政客成功借此理由打開先例,日後英國推一堆「以前亦是英國公民」的阿貓阿狗或者特工到香港搞事,事敗落網,英國都可以用同樣藉口,說他門闔府都是英國公民,叫港府放人了。就算不放也不打緊,反正政客可以藉口香港政府苛待(曾經的)英國人,又能夠抽香港水了。至於救人,反而是其次了。
原圖、原片: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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