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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指人大釋法符國際法
馬恩國:類同普通法中
遺漏讀入原則

2022.12.02 13:47 社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獲准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抗辯,律政司上訴被終院駁回,特區政府隨即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香港特區選舉委員會(法律界)委員馬恩國大律師認為,人大釋法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

馬恩國撰文表示,《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是懲罰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人,但法律又允許涉案人僱用外國大律師打官司,質疑相關法律是否違背《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也反映了《香港國安法》與《基本法》的漏洞。

馬恩國指出,在普通法中,法院可以採用「補救解釋」來「讀入」能夠正確反映立法意圖的立法用語,以補救起草中的漏洞。「讀入」通常用於填補被疏忽而省略的成文法條文,法院為法律條文添加足夠的字詞來反映立法的真實意圖。

馬恩國舉例,2006年香港終審法院在HKSAR v Lam Kwong Wai一案中,梅司賢勳爵曾呼應「遺漏讀入」原則;2019年高等法院也在Yeung Chu Wing v SJ一案中稱「現在已經確定,法院具有權力去採用補救解釋,以使法定條文符合基本法或 人權法的規定」。

馬恩國強調,如果人大常委會要讀入《基本法》第35條限制國家安全犯罪嫌疑人選擇律師的權利僅限於本地律師,完全符合英美法域的補救性憲法解釋中的遺漏讀入原則。如在普通法域出現類似的法律問題,普通法法院很可能會運用「遺漏讀入」的解釋原則來解決。所以人大常委會若為此事釋法,亦符合國際憲法解釋原則。

馬恩國作為大律師,對法律條文有相當的知識和獨到的了解。他認為釋法符合國際憲法解釋原則有理有據,顯然是講出事實,必須支持!

原圖:星島日報、新華社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287697

http://www.news.cn/2022-03/05/c_11284415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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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人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第三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昨天舉行。這已是第三次了。為什麼香港有關官員沒有想出些更加令港大市民感覺到國安法的重要和必要的作法呢?為什麽不把這三年來那些黑暴的所作所為,如襲擊政府總部,警署,商店商場,機場,私刑,非法禁錮,投彈,拋磚,放火殺人,阻塞交通等等暴力行爲的紀錄片,錄音帶等等,輯錄成集,在電視台,電台,報紙播放呢?這樣不是会人印像更深刻,更明白國安法的重要嗎?同時為什麼不舉行多個座談會討論和解釋現時的基本法的漏洞,如何不能以現時的基本法制止這次黑暴的原因,為什麽要實施國安法等等。可能有人說現在有些黑暴份子正在法庭受審或拘押中,不宜把那些紀錄片公開,以免影響法律的司法公正。只要把那些曾被媒體公开廣泛報導過或把經法庭接納過為證據的影片,錄音或證言公開應該沒有問題吧? 請問政府有關高官做了什麼呢?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