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大前年擺街站遇刺案,行兇者董栢輝當場被制服,及後承認蓄意傷人及傷人罪判囚9年,不過他嫌刑期太重,不服上訴,結果尋日(6日)被駁回,大快人心!
法官潘敏錡喺高等法院公佈書面理由,指出原審量刑恰當,事主實際傷勢並非判刑唯一指標。潘官提到,事發時,何君堯及時避開而未受重傷是僥倖,何沒有受嚴重心理創傷,因他樂觀堅忍。潘官又指,被告犯案早有預謀,而且備有第二把刀,就算被制服後仍傷及另一人,認為其犯案屬鍥而不捨。
潘官提到,案情應以個別而論,假如案情極為嚴重﹕量刑起點定在12年以上屬合理,故認為原審判刑恰當,遂駁回上訴。
光天化日之下作出行刺此等嚴重罪行,仲嫌9年判得太重?兇徒「出得嚟行,預咗要還」,慢慢坐啦!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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