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光天化日下破壞交通燈等設施,損害政府資產。20歲中大劣生不好好讀書,涉於今年6月4日,在旺角附近多個地方,包括路牌、燈柱及交通標誌等設施上,張貼與六四事件相關的貼紙,因而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
案件今日就喺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至於幾時再有更新?辯方申請押後至下月28日再訊,以待向控方索取法律文件,獲裁判官施祖堯批准。候訊期間,被告准以5千元現金擔保。
事緣係咁,20歲中大二年級生關靖豐被控於今年6月4日,在無合法辯解嘅情況之下,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財產,即1個街道牌、2枝燈柱、4枝交通燈柱及7個交通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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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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