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港鐵車長,理應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更不應出手傷人!曾任港鐵車長的34歲男子王正(又名劉嘉祺),於2019年11月6日港鐵九龍灣站外,用鎅刀割傷其女性友人額頭,並搶去其手機企圖阻止其通話,被控傷人及搶劫兩罪,早前裁定罪成,昨日(2日)暫委法官黃國輝判處被告監禁25個月。據指其59歲女性友人曾點讚「撐警」帖文。
被告王正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港鐵九龍灣站B出口行人天橋附近,傷害女子陳煥明,並搶去對方一部價值一萬港元的手機及電話套。
早前受害事主作供指,事發當日發現被告於港鐵站外張貼印有其個人資料單張,遂舉起手機欲拍攝被告行為,被告發現後對其施以襲擊及搶劫。法官表示,被告行為嚴重,必須予以監禁,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至於被告的搶劫罪,法官表示,目的與一般劫案有異,被告當時行為是為阻止事主通話,以22個月為量刑起點,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綜合考慮被告背景及工作,扣減一個月刑期,判囚25個月。
對於被告自辯指稱當時曾遭事主掌摑,法官表示,二人年紀相差懸殊且身型有異,經綜合考慮後,拒絕接納被告辯詞。
被告王正純屬罪有應得!身為港鐵車長,竟然作出傷人及搶劫如此惡行,理應接受法律制裁!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8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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