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的立法會選舉,有2名同屬新界西地區直選的候選人,因沒有按選舉條例提交選舉申報書,被廉署控以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2名被告分別是47歲任職護士的趙寶琴,以及41歲任職巴士司機的王振霖,較早前2人於觀塘裁判法院認罪,案件昨日判刑,主任裁判官錢禮指,法庭有必要維護選舉公正,基於公眾利益及維護選舉廉潔,必須判處禁閉式刑罰,判處2人入獄3周。由於2人已被還押約20日,扣除還押日子,預料今日可出獄。
選舉必須公平公正,支持判刑!
原圖:王振霖Facebook、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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