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防恐工作,防患未然是必須!立法會昨日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修訂《入境條例》,落實「預先通報旅客資料」系統, 要求來港航班出發前至少40分鐘,預先提供旅客的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及證件號碼等資料。
會上有議員關注到,當局會否禁止涉及修例風波的海外人士來港,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就講到,唔會針對個案評論,但強調當局會透過情報交流,一旦發現有人有機會危害國家安全,影響香港内部治安,便不會批准他們來港,當局會持續對不同國家進行風險評估。他強調,享有本港居留權及離港人士不受影響,條例亦符合《私隱條例》。
支持國安及警方嚴厲打擊禍港人士!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783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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