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成員伍尚國,遭網民伍灝賢在網上公開其包括在警隊以及香港童軍總會的相關資料,企圖恐嚇。前年9月,伍尚國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伍灝賢刪除相關資訊,停止其滋擾行為。事隔超過一年半,今日(19日)伍灝賢於多份報章上刊登道歉啟示,正式向伍尚國以及因此受影響人士道歉。
伍灝賢於道歉啟示上寫道,該名警務人員(伍尚國)為服務社群超過30年的童軍領袖,他對自己的行為作出深切的反省,深感道歉,表示最真誠的歉意,承諾會尊重他人私隱,守法循規。
為何會在超過一年半之後才忽然道歉?是否因為知道如不再這樣做,將須承擔法律責任?對於這種侵犯別人私隱、使相關人士造成嚴重傷害的行為,必須予以嚴懲!
原圖:文匯報、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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